为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一是充分利用征地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二是政府从土地收益中提出10%资金建立征地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农转非人员的生计保障;三是征地农转非人员凡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全部纳入低保;四是对农转非中劳动力全部享受失地无业农民保险待遇,并由政府免费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供第三产业就业岗位,享受下岗、待岗人员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