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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亿政府债务如何化解的——乐山市沙湾区化债减负调查
2007年09月23日
  【浏览字号:   来源:四川日报
 
 

  怎样解决地方基层政府“包袱压身、负债前行”的历史遗留难题?乐山市沙湾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实践,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组织等措施化解债务,收效明显。2005年至今,该区累计化解部门和乡镇债务1.29亿元,占锁定债务总额的39.1%,占锁定不良债务的80.1%。

  沙湾区首先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甄别,剔除虚假债务,锁定债务余额。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组织专项审计,并对债务余额和审计结果进行公示。2005年初,该区锁定债务总额为3.3亿多元,其中不良债务1.61亿多元。

  通过分析债务形成原因和债务结构,该区对现有债权进行深入调查,分类建立债务账,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催收,对“三角债”和“多角债”,在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采取“债权人和债务人自愿,各方到场,当面转账,完善手续”的办法解决,具体化债措施如下——

  预算资金化债。区财政在每年预算时,对区乡债务化解进行必要的预算安排,预算安排的偿债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专项用于化解区乡债务。同时,区政府从每年财政超收和上级给予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2005年至2006年,该区通过预算安排资金化解的债务达3800万元,2007年预算已安排2790万元用于化解债务。

  资产收益化债。在国资统管的基础上,对部门和乡镇闲置、富余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收入和经营性资产收益解缴入库,专项用于化解区乡债务。

  协商减息化债。对全区工程项目形成的风险性债务,区上组织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根据工程决算审计办理情况、利息计付情况和税票完善情况等,对债务余额进行清理锁定,剔除利息后,按照债务核减不低于17%的标准,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重新自愿签订还债协议,经区财政审核后,统一调度资金一次性结清新协议上的债务,并直接支付到债权人账户。通过这种办法,全区化解债务达1343万元。

  剥离核减化债。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该区科学合理地确定债务责任主体,剥离不该由乡镇政府承担的债务,减轻乡镇负担,转由区级承担,由此近年来区财政逐步化解债务1897万元。

  债务重组化债。经与区信用联社协商,该区将全区部门和乡镇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息进行剥离,财政统一调度资金偿还部门和乡镇的贷款本金;之后,再由区财政按本金重新与区信用联社办理贷款手续。通过对金融债务进行重组,既减少逾期债务、不良债务、高息债务和高额罚息等问题,又降低贷款成本,统一和规范债务管理。2005年以来,通过此项措施,剥离金融利息减债达245.25万元。增收节支减债。一方面加快发展经济,努力培植财源,通过增加财政收入减债。建立了乡镇税收入库超额分成激励约束机制,安排部分超收分成用于化解乡镇债务。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通过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新增供养人员,减少财政支出,增强偿债能力,全区财政供养人口下降1.78%。

  减了负债压力,增了发展动力。2006年,该区的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山区县第三名。今年上半年,该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9.1%、30.7%和35.1%;农民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1.6%。(杨长喜记者余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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