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眉山市从7月1日开始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按照规定,一户一表用户第一阶梯为12吨/月以下,每吨下调0.05元,执行价为1.75元/吨;第二阶梯为12-18吨/月,在第一阶梯基础上每吨上调0.88元,执行价为2.63元/吨;第三阶梯为18吨/月以上,在第一阶梯基础上每吨上调1.75元,执行为3.50元/吨。据7月份的用户用水数据显示,全市现有一户一表用户约1.7万户, 99%以上的用户处于第一阶梯(12吨以下),平均每户的用水量减少1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