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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召开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座谈会
2008年04月06日
  【浏览字号:   来源: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近日,省国资委组织召开了省属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座谈会。这是省国资委落实“在监管中服好务、在服务中监管好”国资工作新理念、推动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所做的一项具体工作。会议特邀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杨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处长赵鹏飞、西南财经大学民商法教授章群三位专家为企业答疑解惑。川投集团、华西集团等12户省属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企业针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反映了19大类37个问题,特别突出的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国有企业历史遗留下来的待岗人员劳动合同如何签、企业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执行什么标准等问题;二是国有企业高管人员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跟谁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将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国资委是否考虑核准;四是企业高素质员工频繁流动,企业能否通过劳动合同加以必要的约束;五是省级和市级、本地和外地社保如何统一、协调和衔接;六是《劳动合同法》某些条款不太具体,企业不好理解、难以操作,需要国家或省上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有关专家针对反映的问题作了解释和答复。企业代表一致表示,专家的解读很生动,很清晰,消解了企业的许多困惑,为企业今后实施《劳动合同法》和搞好人力资源管理指明了方向,厘清了思路。同时希望国资委今后组织更多生动活泼的座谈会、交流会,帮助企业实施“依法治企”战略,推动企业法制建设逐步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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