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总结交流经验,表彰优秀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高技能人才工作。刚才,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同志亲切接见了受表彰的优秀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这次会议隆重表彰了全省优秀技能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必将进一步促进高技能人才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了人才强省和工业强省战略的总体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3年,我省提出了以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为重点,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带动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2004年,我省启动实施了“三年两万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到去年底就提前完成了任务。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党和政府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日益深入人心,高技能人才的重大作用和历史贡献得到普遍认同,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保障和社会氛围逐步建立,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协调机制开始有效运转,广大职工学习文化、钻研技术、立志成才和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大环境正在形成。我们要借这次会议的东风,攻坚破难、乘势而上,不断开创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都对人力资源的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他们技艺精湛、技术过硬、作风严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力量;他们勤于思考、善于研究、勇于实践,是推动技术进步的骨干力量;他们具有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攻坚毅力,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坚力量。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促进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加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特别是在实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人才强省、工业强省战略中,我们不仅需要一支创新型的科学家队伍,也需要一支拥有现代科技知识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没有这样一支队伍,再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机器设备也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很难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很难在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近年来,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高技能人才的规模、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我省现有技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存在着“四多四少”现象。即初级技能劳动者多、高技能劳动者少;单一技能劳动者多,复合技能劳动者少;传统技能劳动者多,现代技能劳动者少;短训速成的技能劳动者多,系统培养的技能劳动者少。到去年底,全省技师、高级技师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还不到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电子信息、航天航空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从整体上看,我省的工业发展的水平还不高,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低、能源消耗较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症结说到底,都与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素质偏低,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短缺有很大关系。因此,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既是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当务之急,又是加快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长远大计。
总之,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岗位比武练兵,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加快推进我省“四个跨越”,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和工业强省战略,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构建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的基础作用,努力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并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到“十一五”期末,全省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要达到25%,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要达到5%,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形成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奖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八个关键环节,采取健全技能培养体系、完善评价使用机制、落实表彰激励政策、强化资金投入和社会保障等有效措施,积极探索,扎实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养高技能人才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科学整合社会资源,才能建立起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才能有效地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既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主体,又处在技术创新的前沿阵地,理应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成为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大本营”。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技工学校和设立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是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要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培训基地作用,建成一批规模大、质量高、品牌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院校。要通过整合、优化和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培训资源,选择符合条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技师学院,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技师学院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着力培养既掌握专业技术理论、又掌握先进操作技术,能够在生产第一线解决复杂技术和工艺难题的高技能人才。
三是抓紧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省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校企合作是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条快速通道。地级以上城市要抓紧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职业院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实训方案,采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导师制等多种方式实施培养。企业要结合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与合作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向学生提供实习场地和设备,为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实践提供必要条件。
四是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突出培养特色,完善培训条件,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省和有条件的城市要立足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通过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含量高、面向社会提供高水平技能实训、师资培训、技师研修和技能鉴定等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要向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放,突出先进性和公益性。
(二)着力完善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机制,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完善高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做好竞赛选拔工作,并与培养和使用有机结合,是实现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一、落实四个突破,创新评价体系。要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对于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后备高技能人才,要及时组织考核评价;对于在岗工作多年并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的骨干职工,要普遍进行技能评价。要探索建立社会化、企业、院校等多元评价机制,为劳动者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铺平道路。
第二,结合企业生产,强化业绩考评。大批高技能人才是从企业中产生的,企业在评价工作中承担了重要任务。要依托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技术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经企业推荐,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那些在企业生产一线具有绝活绝技的技术带头人和关键岗位的技术能手,要通过培训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促使他们脱颖而出。
第三,抓好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要鼓励、支持各地、各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技术含量和技能水平。对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第四,规范考核鉴定,确保评价质量。高技能人才评价是一项技术含量高、质量要求严、社会影响大的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质量作为评价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评价技术基础、组织实施、质量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加大质量管理工作力度,对重点职业领域和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导和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有效地防止不正之风。
(三)着力完善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必须切实解决他们在岗位使用、表彰激励等方面的问题,创造一个使高技能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贡献有奖励的制度环境。
一是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企业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头人的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要大力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技术攻关、传授技艺、传播技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继续抓好在全省30户重点企业开展的选聘“首席技师”、“特聘技师”试点,试点企业要根据实际,适当提高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为他们参与高新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同业技术交流、绝招绝技展示等活动创造条件。
二是完善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在工资分配上,应重点向技术岗位(工种)、高级技术工人倾斜,体现其贡献大小、工作强度、技术水平和岗位职责。对生产一线技能岗位工作,并获得省以上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核发适当的岗位津贴;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以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奖励;鼓励企业对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或股权、期权激励,在技术交流、出国进修、评功评奖、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待,激发和调动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三是建立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要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建立省、市(州)、行业、企业多层次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省上每2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高技能人才。对获得“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称号的人员,可授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应的津贴和医疗保险待遇;对创造出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先进操作法等成果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本人名字命名。在评选表彰的四川省劳动模范中,受到国家和省政府表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应占有一定比例。
(四)着力建立高技能人才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拓宽高技能人才筹资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共同分担,多渠道增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高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是切实加大财政投入。高技能人才培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更是造福社会的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财政应当给予重点保障。要按规定合理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给予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设施专项经费、国债资金和职业培训经费等,应择优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学校。要根据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需要,对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师资培训、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以及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教材编写、教学研究、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和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等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当地政府应给予适当奖励。对企业兴办的办学规模较大、教学质量较高的技工学校,有关部门可按规定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定资金给予补助。
二是认真落实企业投入。企业是高技能人才资金投入的主体。各类企业都应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也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
三是积极鼓励社会投入。企业和个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要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提供融资服务;鼓励社会各界、海外人士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培训等综合系列服务,不断拓宽筹资、融资渠道。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积极探索为生产、服务一线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并向高技能人才倾斜。企业在聘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年金标准,可适当高于本企业职工的平均水平。对按规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并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的高级技师,退休时可按其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三、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把高技能人才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第一、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已经确定,各项任务已经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川”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高技能人才是宝贵财富的理念,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作为实施人才强省、工业强省战略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宏观指导,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要明确有关部门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落实高技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第二、要因地制宜,大胆开拓创新。我省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之间差异大,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抓住影响当地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效果评估,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和总结当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开展。
第三,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把国家和我省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政策宣传到群众、企业和职业院校,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高技能人才工作。要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刻苦钻研、岗位成才、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和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伟大的事业呼唤更多的高技能人才,伟大的时代必将造就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希望这次受到表彰的优秀技能人才坚持不懈地提高自己,当好刻苦学习本领、立足岗位成才的表率,当好技术革新、解决生产难题的表率,当好提高劳动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的表率,真正把自己所在的集体建设成为学习型、进取型、创新型的团队;希望受到表彰全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为加快推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再创新的业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机遇空前,任重道远。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胆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