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是在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进一步统一思想,改革创新,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努力推动全省妇幼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确定2008年为全省“妇幼卫生年”,并将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纳入今年“民生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决定》。刚才,巨峰省长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向大会报告近年来我省妇幼卫生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一、近年来我省妇幼卫生工作回顾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卫生部的指导下,我省妇幼卫生工作以贯彻《母婴保健法》为重点,以落实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为抓手,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省卫生系统尤其是妇幼卫生战线的医务人员尽职尽责,付出了艰辛努力,妇幼卫生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2000-2007年7年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由88.2/10万降至55.39/10万,年平均下降6.43 %;婴儿死亡率由43.0‰降至15.5‰,年平均下降13.4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57.9‰降至21.53‰,年平均下降13.18 %,我省人均预期寿命大幅度提高。
(一)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
各级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有关要求,加大了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投入。据统计,全省妇幼卫生事业经费由2000年0.6亿元增长到2007年2.8亿元。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以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主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截至2007年,全省有妇幼保健专业机构202个,专业技术人员1万多人,床位6000 张。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妇产儿科设置基本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配备了妇幼保健人员。妇幼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日益显现,妇幼卫生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妇幼卫生专业队伍不断加强
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全省共有省、厅级妇幼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22名,并涌现出一批业务尖子和业务骨干,初步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全省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总数2007年比2002年增长15.2%,高中级专业人员比例增长4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达4.29%,本科及大专以上学历达43.9 %。二是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各地通过理论讲授、案例点评、专家蹲点、现场教学、人员进修等形式,加大了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力度。5年来,选派400余名省级专家到县、乡开展为期1月的蹲点指导;遴选1000余名基层妇幼卫生骨干到省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培训基层妇幼保健人员34万人次。三是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妇幼卫生系统有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近年来,开展科研课题269项,获省部级奖励25项,发表论文2769篇,新生儿窒息复苏、产科出血防治等妇幼适宜技术得到普遍推广。
(三)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全省为“降消”项目县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产儿科常用和急救设备27970台件,为3562个村卫生室配备了简易产包,为21个市(州)和108个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配备了129台孕产妇急救车。通过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就医环境、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07年底,省政府安排1.7亿元资金,启动了3个民族自治州、130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为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孕产妇死亡评审细则》、《四川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办法》、《四川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等近30个行业管理办法,依法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管理,使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不断规范;严格实行母婴保健技术的准入制度,将妇幼保健执法纳入卫生综合执法;结合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管,规范了各级妇幼卫生人员的服务行为,促进了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建立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综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四)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消除
紧紧围绕“健康出生、降低死亡、提高生存质量”这一主线,着力解决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有效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各地积极开展妇幼卫生知识健康教育,明显增强了孕妇自我保健意识;加大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明显提高了住院分娩率,确保母婴安全;加强孕产妇绿色通道建设,明显提高了县、乡两级产儿科急救水平。近5年,开展了5万余期妇幼卫生知识健康讲座,发放健康教育资料180余万份,90多万名孕产妇接受了孕产期保健知识教育;对34万多名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实施了贫困救助,救助资金达9600万元;对 2万多名危重孕产妇实施急救,抢救成功率达98.6%,挽救了数万名孕产妇和婴儿的生命。2007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55.39/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5.5‰。二是预防控制出生缺陷。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婚检模式,成都、遂宁等市实行免费婚检,不少地方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联合,实行婚前保健咨询、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一条龙服务,提高了婚检率。全省完成产前诊断和筛查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了省级产前诊断中心,逐步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孕妇分娩前明确缺陷诊断的比例大幅度提高,有效控制了出生缺陷。全省130个县(市、区)的1600余个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筛查人数由2001年1.5万人增至2007年29.4万人,筛查率达40%,明显减少了儿童智力低下和疾病性伤残。三是加强妇女重点疾病防治。绵阳、广元、遂宁、德阳、宜宾、雅安等市实施了“中国初保基金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项目”,开展对农村妇女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病的普查普治。阿坝州安排专项资金对大骨节病区的1700多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妇女病普查。在12个县启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累计为4万多名孕产妇提供免费咨询,初筛检测2.3万名孕产妇,对阳性孕产妇和婴儿实施了干预措施,艾滋病母婴途径传播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妇幼卫生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妇幼卫生服务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疾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妇幼卫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展不平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妇女儿童在享有妇幼卫生服务的质量及可及性上存在显著差异。边远、贫困的农村地区妇女儿童和流动妇女儿童还缺乏必要的妇幼保健服务,流动妇女儿童群体还不能享受与户籍人群平等的妇幼卫生服务。二是体系不完善。全省70%的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基层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匮乏,整体素质不高,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难以全面有效发挥。三是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妇幼卫生投入总量不足,历史欠账多,部分地方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长期未能落实,导致出现重临床、轻保健,预防为主的方针难以体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扎实推进全省妇幼卫生事业深入发展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妇幼卫生工作深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克服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钥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精神,推动全省妇幼卫生事业深入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今后我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几点:
(一)切实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威胁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的重大问题
第一,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这是关系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是直接影响人均期望寿命提高的主要因素,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重点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大力推进住院分娩。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我省要进一步推广“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长效机制,开展住院顺产免费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住院分娩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宣传安全分娩知识,切实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二是建立健全产儿科急救绿色通道。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优化急救设备配置,规范急救服务流程,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产儿科急救网络和绿色通道。开通县、乡24小时产儿科急救电话,组建以乡村医生、妇女干部为主体的急救护送队等互助组织,帮助孕产妇能够及时到达医疗保健机构。三是提高基层产科技术水平。严格乡镇卫生院产科技术准入标准和人员资质条件,加强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今年控制在50/10万和15.9‰以内,到2010年控制在41/10万和13‰以内。
第二,有效控制出生缺陷。重点是严把三级预防关口。一是抓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保健。开展健康教育,创新婚检模式,积极探索婚姻登记、婚前咨询、婚前检查一条龙的服务方式,切实提高婚检率。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买单的做法,促进婚检工作开展。二是抓好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加快推广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发挥“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在全省技术、培训、质控中的引领作用。按照《四川省产前诊断管理办法》要求,在今后几年内,有条件的市(州)要建立产前诊断分中心,县(市、区)要建立产前筛查服务机构,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三是抓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治疗。目前,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已达到出生人口总数的40%,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扩大筛查覆盖面,今年要达到50%,2010年达到70%以上。
第三,扎实开展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生理特点,积极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等系统保健服务。推广妇幼保健科研成果和适宜技术,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要特别重视在流动妇女儿童中开展妇幼卫生服务工作,使流动妇女儿童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把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病等常见病及儿童常见病、传染性疾病,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定期开展普查普治。进一步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加强对托幼园所的卫生指导和管理,定期组织儿童健康体检。逐步将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常规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
(二)切实把握发展大局,努力搭建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的服务平台
要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幼卫生工作全局,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城乡和区域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民生工程的总体要求,加快实施妇幼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省政府去年底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各地要抓紧建设进度,今年内主体工程要基本完工。对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等问题,要及时协调规划、发展改革、国土等部门加以解决。同时,除民族地区外,市、县(市、区)要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重点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设施的改善。要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既不能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又不能搞低水平重复建设,把妇幼卫生服务中最迫切、最关键、最基础的问题作为重点优先解决。
要始终坚持妇幼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妇幼保健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妇幼卫生服务的主体。主要承担妇女儿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筛查、母婴保健适宜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与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业务用房改造和基础设备配备要充分考虑公益性需求和业务开展需要。妇幼保健机构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避免向综合医院模式发展。
(三)切实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1、狠抓人才培养。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人才是关键,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妇幼卫生人才队伍,是实现妇幼卫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改善妇幼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扩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提高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要充分发挥医学院校人才培养优势,大力加强妇幼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增加妇幼卫生专业教学内容,着力培养妇幼卫生实用型人才;要大力开展医学继续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开展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医学继续教育,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要强化产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培训母婴保健适宜技术、高级产儿科生命支持等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准入的依据;要注重培养面向基层服务、掌握适宜技术的妇幼卫生专业骨干,同时培育和选拔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开发掌握高新技术、拥有尖端技能的高层次人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尽其才。
要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吸引妇幼卫生人才到民族地区和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的政策措施。要关心长期在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从事妇幼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好相关待遇,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要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增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引导优秀人才流向妇幼保健机构。
2、全面加强管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认真执行妇幼保健服务和相关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及制度,规范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流程。要以创建爱婴医院、产科质量评估、机构等级评审为手段,不断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录用。要定期进行岗位考核,根据专业水平、工作绩效、服务满意度等确定综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对目标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人员要给予奖励。
实行妇幼卫生全行业监管,监督工作要落实到位。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制订完善符合我省妇幼卫生实际的质量标准和服务流程,对妇幼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质量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以及非法制售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一有发现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要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切实体现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在着力抓好综合防治的基础上,根据群众需求,积极开展妇幼保健相关服务。探索妇幼保健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做好影响妇女儿童健康重点疾病的防治。要进一步转变服务模式,把群体保健工作真正落实到家庭、个人。
(四)切实落实政府职责,全面推进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妇幼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卫生、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土资源、人口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社会团体要发挥积极作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为妇幼卫生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街办、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有义务为妇幼卫生工作提供人力、场地等支持,全社会都要动员起来,共同支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建立妇幼卫生财政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落实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专项补助政策。切实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控制出生人口缺陷。二是各级政府要为妇幼保健机构必要的业务用房、医疗卫生设备设施、人员业务培训、房屋修缮给予补助,并对民族地区、困难地区给予重点扶持。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对政府补助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与妇幼卫生工作的有效衔接,更大地发挥其在防治妇女儿童疾病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继续抓好“降消”项目,突破难点、扩大贫困救助受益面,为老百姓办实事。继续实施妇幼卫生项目,发挥其引领作用,带动整个妇幼卫生工作向前发展。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和艾滋病规划署等在妇幼卫生领域的项目合作。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妇幼卫生科研协作和技术攻关,加强学术交流和成果推广,培育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促进我省妇幼卫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同志们,妇幼卫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家庭幸福,我们一定要站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造福人民的高度,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以“妇幼卫生年”活动为新的起点,强化政府职责,落实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为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四川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