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碧水、绿地、宁静、达标”
记者从19日召开的全省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我省将继续推进和完善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以“创模”为载体,着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打造“蓝天、碧水、绿地、宁静、达标”的优美城市。
为确保城市环境安全、减少城市排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我省将继续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抓好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禁止保护区的排污活动;抓好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2010年前,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以上;抓好城市产业结构调整,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加大工业污染控制;抓好生态城市建设。同时,继续推行“一岗双责”,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环保考核制度;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和责任人,评优创先逗硬“一票否决”,对多次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实行“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
会上,省政府授予遂宁、广安、西昌、邛崃、巴中、温江、青白江7个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区)的称号。
副省长陈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 李丹 陈岳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