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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灾后重建工作周报制度的通知
 2009年04月30日
来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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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食药监办〔2009〕9号 

灾区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养麝研究所: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向省局党组、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重建工作情况,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2009年4月28日灾后重建布置工作会议精神,省局灾后重建办决定实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进展每周报送(以下简称周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报的范围和内容

  范围包括国家确定的39个极重和重灾县(市、区)、省定12个县(市、区)及“8.30”地震涉及的3个县(市、区)的所有重建项目。

  报告内容包括重建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重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周报制度实行时间和报送办法

  (一)重建工作周报制度从2009年5月开始实行,于每周星期五中午12点前报送。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可随时报送。省局重建办随时将近期报送要点下发各单位。

  (二)周报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以电子文档报送,统一发邮件到:scfda_cjb@126.com。对涉及敏感事项或国家秘密的信息,要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由报送单位委派专人直报省局灾后重建办。

  (三)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报省局重建办,同时抄报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第一周工作周报(2009年5月1日-2009年5月8日)要点:

  (一)土地征用办理情况。附当地关于土地总体规划或行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用地规划的文件,请扫描成电子文档形式(已办理本项目用地规划手续的可不报)。

  (二)当地发改、国土、规划、环评等前期审批部门基建项目报建流程。

  (三)已准备实行联建的项目单位,提供详细的联建情况说明,并附上联建初步方案。

  (四)当地要求实行统建的项目单位,提供当地政府要求实行统建的文件。

  (五)有新建项目的单位报送新建项目“工作进度倒排计划”。

  *(六)对项目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如在本局资金计划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各项目间资金分配调整的建议等(要求内容数据详实有依据)。

  *(七)县(区)局报送民政部门划定行政村的最新文件。

  *(八)需要尽快实施的应急工程项目说明。

  *(九)国债项目执行情况。

  *(十)成立重建领导小组情况,相关人员职务、分工、通讯联络方式;周报报送联络员(负责人)、联系方式、接收文件邮箱。

  四、报送要求

  (一)无新建项目,只有维修加固、设备购置或培训项目的单位,近期只报送带*号要点。

  (二)省定重灾12县和攀枝花“8.30”地震3县,无省直管项目的暂不报。

  (三)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进展实际情况报送相关内容,确保报送质量准确;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确保能够及时反馈项目的相关情况。

  (四)工作周报报送完成情况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内容不详、敷衍塞责的的单位予以通报。

  (五)项目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工作周报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要明确工作周报具体责任人。对于不负责任,迟报、瞒报、虚报、误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追究。

  省局重建办工作周报联系人:杨文

  联系电话:028-86761622、86531758(传真)、邮箱scfda_cjb@126.com

  附件:工作周报标准格式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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