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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全省灾后农户永久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工作的意见
 2008年09月19日
来源:省经济委员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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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特供办〔2008〕3号 

各市(州)、各重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办公室:

  9月7日至8日,全省灾后农户永久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在绵阳召开。会上,巨峰省长、彦蓉副省长、成云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

  当前,全省上下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制定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全力以赴推进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冬季渐近,各地要早谋划、早实施,尽快重建家园,确保灾区群众安全过冬。在建材物资供应保障问题上,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认真落实建材特供责任制,有效组织生产,特事特办,加大产量;同时,要落实好特供机制,有效化解供需矛盾,并加大对建材价格的监管和干预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建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灾区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已全面启动,即将迎来建材需求的高峰期。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建材特供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建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切实做好建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一)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买得到、买得起平价建材,建好永久性住房,顺利过冬,是灾区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当前,砖瓦供应不足、价格上涨已成为农房重建建材保供保价的主要矛盾。各级政府一定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扎扎实实做好农房建材保供保价各项工作。

  (二)必须牢固树立社会效益第一的大局意识

  目前,有些地方对建材特供机制认识不深,认为政府补贴政策已到位,建材应由农民自己去市场购买,建材价格应完全由市场调节,所以,对建立和落实特供机制不重视,对建材价格监管和干预力度不够。各级政府和建材特供机构一定要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局部服从整体,企业效益服从社会效益,一切围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大局来开展工作。

  (三)必须牢固树立勇挑重担的责任意识

  做好建材保供保价工作是各级政府特别是重灾县(市、区)政府应尽之责和使命所在,是对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要牢固树立勇挑重担的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建材保供保价的重要任务。要把建材特供机制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真正把特供机制落实到县、乡,甚至到村组,发挥好作用,确保农民建房所需建材的正常供应。特供机制要做到有组织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措施,总之,要能真正运转起来,坚决克服等、看的思想。

  二、采取措施,促进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机制有序高效运转

  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机制是省政府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政策,目前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进一步落实好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促进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机制有序高效运转,满足灾区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的建材需求。

  (一)着力提高特供机制运转效能

  各受灾市(州)和重灾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体、关键在乡镇、基础在村组的灾后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工作机制,针对前段时间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着力提高特供机制的运转效能。

  1.加大对重要建材物资及其生产要素的调控力度。一是要强化对砂石、页岩资源的调控。向国有和有实力、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倾斜,统一规划、统一开采、连续生产、稳定供应、平价销售,降低受灾农户建房成本。二是要强化对水泥、钢材等物资的调控。加大对生产企业特别是享受了财政贴息、直供电等优惠政策的特供企业的调控力度,保证特供产品的平价供应,满足灾区农房建设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虚报总量需求,转手倒卖、套取差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法行为。

  2.进一步抓好特供工作衔接和落实。一是抓好与生产企业的衔接。各地要加强对调控范围内建材企业产能情况的监控,抓好预测预警,按照需求缺口及时向企业下达特供计划,保证供需衔接。二是抓好与建房农户的对接。要采取进村入户等方式,逐户摸清农房重建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的建房档案,做到户户有卡、村村有表、镇镇有册、县有台帐、市有统筹计划。三是抓好与上下、左右之间的联系、协调和沟通。要进一步加强特供信息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建材需求和供应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同时,与周边供应地区加强衔接,求得理解和支持。

  (二)切实做好应急准备

  全省灾区建设永久性农房的热潮即将来临,建材需求将在冬季之前达到第一个高峰期。各受灾市(州)和重灾县(市、区)要做好各类应急准备,确保建材供应在建设高峰期不出现断档。一是要切实加强需求和缺口测算,根据需求缺口情况,主动联系外地建材生产企业,签订定向供货协议,同级特供机构未调控和争取到的缺口部分,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二是要针对本地实际,做好各类建材特供预案,明确本地特供建材不能满足需求时,从哪个地方哪些企业调运物资定向特供,做到未雨绸缪。三是要加强即时信息监测,第一时间掌握需求信息,提前介入,有备无患。

  (三)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51个重灾县(市、区)政府是特供工作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有关县(市、区)建材特供机构在当地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时起着牵头和关键的作用,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保量直供、稳定价格”的总体要求,与物价、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保障建材供应和价格稳定的责任,坚决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阻力,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建材保供保价落到实处。

  省特供办将通过开展重点督查与面上督查、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建材特供机制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农房重建建材供应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使农民真正享受到特供带来的方便和实惠。对工作措施得力,保供保价完成好的市(州)和县(市、区)将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得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八特供、六确保”完成不力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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