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广元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决定在位于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五楼一会议室公开拍卖出让广国土[2007]供(拍)字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71号、利州区矿业公司东侧,东至东临市运管处,西至西临区矿业公司,南至南临区煤管局,北至北临郑州路。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凡拖欠广元市人民政府和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土地价款者在未缴清欠款前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按时付款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竞买。竞得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成交价款进行优惠或抵扣任何欠款。
单位:平方米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规划要求 |
土地现状 |
| 广国土[2007]供(拍)字03号 |
商住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655.35 |
容积率小于2.9,建筑密度小于48%,绿化率大于30% |
宗地红线外"六通一平",宗地内场平 |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55万元,采用增价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时止;到(广元市利州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51号))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8年4月11日9时0分时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五楼一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8年3月21日8时3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利州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51号)发售。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151号
联 系 人:梁中伟、鲁玉英
咨询电话:3311632
网 址: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08-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