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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叙永县新医疗政策更加惠民
2008年10月08日
  【浏览字号:   来源:泸州市政府公众网
 
 

  一是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由50元降低到4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5%;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50元降至200元,报销比例由40%提高60%;县外医院住院起付线由800降至500元,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45%;

  二是住院报销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到2万元;

  三是对住院报销后自付费超过1万元的部分现场实行40%二次报销;

  四是住院中药和中医治疗100%报销;

  五是合作医疗住院分娩补助标准由200元提高到400元;

  六是20种大病门诊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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