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要对2005年以来环保专项行动挂牌企业、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群众投诉的热点和难点等进行后督察;二是继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平昌县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三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减排取得实效;四是继续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是加大对省、市限期治理企业、场镇、禽畜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另悉,该县还将加大对违法行动的曝光力度,对环境违法查处情况、企业整改情况、污染减排项目进展等进行公开。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让社会公众了解实情,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