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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江阳区率先在全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08年07月29日
  【浏览字号:   来源:四川经济信息网
 
 

  按照省、市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为有效缓解近期因物价上涨给城乡低保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从2008年7月1日起,泸州江阳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9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元。



· 四川已有四万余名地震受灾群众分别纳入城乡低保
· 中央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
· 泸州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
· 达州市提高低保对象补助
· 本月起达州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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