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一个建设主体。坚持“五个由群众说了算”,即修不修路、修什么样的路、资金筹措、质量管理、工程款支付都由群众说了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二是创新两大建管机制。实行“竞争立项,以奖代补”和“政府+群众”共管共养新机制,群众主动筹资占应筹资金70%以上,并成立以当地群众为主的专业养护队120多支。
三是构筑三级监管体系。成立以县级领导为组长的8个巡视督查小组,分片区明查暗访;区交通部门抽调技术骨干一线指导;每条道路聘请3名群众监督员跟踪监督,确保建设优质高效。
四是落实五个主体责任。明确各地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现场责任人、村两委为群众发动责任人,区交通局专业技术人员为技术责任人,区目标办为督办责任人,共同推动通村道路建设。
目前,全区立项建设通村公路350公里,已启动建设21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