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7〕42号)精神,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绵阳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全年各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4500多万元,对绵阳市近6万名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了资助。目前资助资金已全部下拨到位,各相关学校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审,切实按政策将资助资金落实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