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城镇新增就业4433人,其中:下岗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2772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56人。
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达92元,农村低保入保1.22万人,月人均补助标准达20元/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17%,高于目标2个百分点,3所敬老院已全面建成,敬老院新增床位139张,城镇养老保险参保34940人。
三、实施教育资助行动。免费为9948名学生提供教科书,为88376名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费5180人,解决了4600名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特殊入学教育达187人,增长46人。
四、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已建成通乡油路6公里,通村公路343.1公里,建成乡镇客运站5个。
五、实施饮水安全行动:已建成分散饮水工程4544处,集中供水站4处,解决了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调查与区划工作,红层找水打井500口,解决2037人饮水困难。
六、实施扶贫解困行动。已解决1015名绝对贫困群众温饱问题,改善2813名低收入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七、实施农村安居行动。已完成避险搬迁71户,农村特困无房户和受灾群众住房建设完成220户,沼气池建设完成3599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