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四川“十大惠民行动”方案>和<2007年四川“十大惠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2007〕3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实施“惠民行动”的意见》(川委办〔2006〕31号)要求,请于2007年2月13日前将本市(州)实施四川“十大惠民行动”十一五规划、2007年工作目标报四川十大惠民行动信息联络组(信息联络组设在省政府督办室)。
联 系 人:李望霖
联系电话:028-86605616 传 真:028-86604387
四川十大惠民行动信息联络组
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