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
目标:城镇新增就业5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2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万人。确保现有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资金安排:各级政府安排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总额达到18亿元,其中,2006年全省各级下岗再就业财政专户预计结余资金8亿元,可在2007年安排使用,2007年当年预算安排12.29追赶凶(省级财政安排0.95亿元,市、县安排资金1.59亿元,争取中央支持9.75亿元)。
工作措施:
(1)把就业再就业以及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分解下达各地,加强信息交流和督促检查,确保目标按期完成。
(2)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完善落实;组织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实行政策激励,资金分配与工作实绩挂钩,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较好、资金使用结构合理的地区在分配时予以倾斜。
(3)“两节”期间开展以就业困难对象为服务重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二季度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三季度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4)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活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鉴定等“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将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建成公共就业服务的基层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