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委
目标: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全部免除农村993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继续对289.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85.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为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农牧民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确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解决2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新龙、白玉、德格、红原、阿坝、壤塘、木里、昭觉、金阳等9个县完成“普九”目标,民族地区新增寄宿制学生1万人,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4)资助高校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高校贫困学生人数5万人,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高校贫困学生5万人,资助高校贫困学生人数达到在校学生总数的10%以上。
资金安排: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各级政府安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总额达到27.31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5.3亿元(含为少数民族地区农牧民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0.4亿元),市(州)、县(市、区)安排3.21亿元,中央财政安排18.8亿元。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预计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需安排资金0.36亿元,按规定由市(州)本级政府负责解决。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安排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资金总额达到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安排0.15亿元,相关市(州)安排0.15亿元,争取中央财政及其他方面支持0.7亿元。
(4)资助高校贫困学生。资助高校贫困学生资金总额达到0.98亿元。安排政府助学奖学金0.7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0.3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支持0.48亿元;省级财政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贴息资金0.2亿元。
(5)抓好特殊教育。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资金0.0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0.03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支持0.01亿元。
工作措施: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督促地方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新建农民工子女公办学校或扩大现有公办学校招生规模等方式,扩大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数量,严格学校收费管理;扶持符合条件的民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两基”攻坚,如期实现“普九”目标;抓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抓好“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全面推进寄宿制学校标准化管理,为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卧具,发放生活补助;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建立省、州、县、校四级培训体系,省级培训骨干中小学校长、教师1.7万人,州、县、校培训中小学校长、教师6万人,使民族地区所有中小学校长、教师至少进行一轮规范性培训;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抓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4)资助贫困大学生。积极落实贷款银行,扩大国家助学贷款总量;加强对学生的学籍和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征信制度;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力度。
(5)抓好特殊教育。完善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接管残疾儿童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扩大普通中小学招生规模,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