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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掌握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动态,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扎实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内江市于2012年2月起实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月报制度,制度规定各县(区)、乡镇、街道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隐患排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履行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上报市安监局,并将月报情况纳入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职业健康监管月报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职业健康监管基层基础工作,还为监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对进一步强化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