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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黄彦蓉副省长

在省就业援助联席会议第二次

全体会上的讲话

 

一、肯定成绩,乘势而上

5·12”汶川特大地震对我省就业工作带来巨大冲击,灾区城镇新产生失业人员37.2万人,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以及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业劳动者达115万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把解决灾区就业问题作为安置群众的重要任务,通过大力开展就业援助,灾区巨大的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就业援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积极为就业援助工作提供政策、资金和组织保证。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千方百计促进就业,着力维护社会安稳的工作目标。刘奇葆书记、蒋巨峰省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建立了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全省扩大就业和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安排就业援助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扩大灾区就业的政策性文件,形成了灾区就业援助政策体系。省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劳动保障厅迅速转移工作重心,以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为重点,下发紧急通知、开展督查调研、召开视频会议,积极推进就业援助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更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灾后恢复重建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座谈会,通报和交流各地在恢复重建中推行以工代赈的做法和经验,将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结合起来。省财政厅和各级财政建立了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全力保障就业援助资金需要。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人行成都分行及时下发了支持企业恢复生产,鼓励群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性文件。省总工会和灾区各级工会积极协调和组织省外企业到灾区开展定向招工并给予企业一定的交通费补贴。省委宣传部指导各地加强舆论宣传,使就业援助政策家喻户晓。这些工作为促进就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扩大援助范围,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多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30号),扩大了灾区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范围,并将零就业家庭作为援助重点。灾区各地把开发就业岗位作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重要任务,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促进就业政策,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援助措施,目前已安置就业9万余人;鼓励企业和用人单位提供岗位,吸纳就业21万人;支持灾区群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帮助就业50万人;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4.44万户。

三是落实对口援助协议,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助指导灾区群众转移就业。对灾区开展对口就业援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灾区和支援地政府共同组织的一次最大规模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国务院“6.30”会议以后,省劳动保障厅成立了对口就业援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与支援省(市)的协调配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以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市(州)协调配合、省支持帮助的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体系。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将岗位送到灾区集中安置点和群众身边,有序推进劳务输出工作,全面超额完成了第一期对口就业援助各项目标任务。

四是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大力开展失业救助,切实稳定职工队伍。灾区各地适时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通过降低受灾企业失业保险费率、进行失业预登记、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调控失业的功能。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加大对企业的财税、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稳定职工队伍,保持劳动关系稳定。

总的来讲,在灾区开展就业援助,是对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一次实战考验。回顾近5个月来的工作,各成员单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都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可以说是首战告捷。特别是灾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克服重重困难,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措施,做到哪里有需要就把服务延伸到哪里,怎样有利于群众就怎样开展工作,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希望大家乘势而上、继续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而富有成效。

二、认清形势,明确目标

当前,我省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恢复重建的重要阶段,安置受灾群众还有不少工作要做,灾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还有50多万失业、失地以及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劳动者需要安置就业,亟待解决动态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农村特困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损毁严重,严重影响就业援助工作的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缺口大。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92,温家宝总理在四川抗震救灾工作会议上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在灾区尤为突出。”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扩大灾区就业的政策措施,坚持以扩大就业为导向推进产业重建与发展,统筹推进对口就业援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实现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的目标。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力争从现在到今年年底前,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得到及时援助,各项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解决灾区100万左右劳动力稳定就业问题,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落实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做好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50%以上。

三、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具体讲,就是要在下一步就业援助工作中,切实抓好五个结合:

一是要抓好落实政策与完善政策相结合。实践证明,就业援助政策贴民心、顺民意,受到灾区企业和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衷心拥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将落实好政策作为对灾区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实际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省劳动保障厅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就业援助政策,继续加强对灾区的工作督促和指导,拓宽落实政策的方法和途径,最大限度的发挥政策效益,确保灾区群众受益、企业受惠;主动协调各级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继续大力开发认定公益性岗位,同时确保岗位补贴及时足额兑现到人。省发展改革委要细化省政府《关于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推行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川府发〔200823号),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适用条件和范围,加强基础性工作。省财政厅和省劳动保障厅要密切协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同时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分配向重灾区的倾斜力度。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援助工作的投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金融、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灾区恢复重建和就业援助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要抓好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灾区各地要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就业援助工作,在重建中安民,在发展中富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在灾后恢复重建中,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特殊重要的位置,产业重建要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积极支持个体私营企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实现恢复重建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要大力创造公益性岗位,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安排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同时,灾区各地要高度重视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已经明确,在灾区重建39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1507个基层劳动保障所(站)、56所技工学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将其列入优先序列,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建设标准,争取早日启动重建、早日投入使用、早日为民服务。

三是要抓好与对口支援相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扩大灾区就业,主要靠我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同时也需要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第一期对口援助协议已经圆满完成,1012月还要续签第二期协议。我们一定要把落实好第二期协议作为缓解灾区就业压力、促进灾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与18个支援省(市)的协调配合,完善对口援助长效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在对口援助工作中,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安排,把对口支援省(市)在灾区援建、新建项目与安置灾区劳动者结合起来,尽可能安排灾区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四是要注重与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相结合。在灾区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解决就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去年8月全国人大颁布并于今年11日起正式施行的《就业促进法》的核心是将积极的就业政策延续和普惠。因此,各级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物价、教育、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时,一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解决当前灾区群众的就业问题,又要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在出台《就业促进法》配套政策中,对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促进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要认真研究完善。

五是要抓好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结合。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根据我省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省情,确定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要求,提出了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加快建设辐射西部、面向全国、融入世界的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目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总体取向和目标,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各级发展改革委、经委在恢复重建、结构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中,要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投入;各级工商、税务、物价、金融等部门要落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各级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要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只有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全省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形势稳定趋好。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区就业援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区就业援助工作的新胜利。

 

 
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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