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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委员会转发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开展城镇过渡安置房用电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省经委电力处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8日
文件编号:川经电力[2008]374号

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州经委,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集团经营有限公司:

    目前我省正处于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为确保灾区广大人民安全、放心用好电,根据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决定对我省受灾地区开展城镇过渡安置房用电安全大检查。

    现将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开展城镇过渡安置房用电安全检查的通知》(川指〔2008〕252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市(州)经委要配合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对你受灾地区活动板房过渡安置房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实地逐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并尽快落实到位;供电企业作为电力供应的主体,要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加强对过渡安置房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及时排除用电隐患,确保灾区过渡安置房的安全用电。

    附件: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开展城镇过渡安置房用电安全检查的通知》(川指〔2008〕252号)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开展城镇过渡安置房用电安全检查的通知》(川指〔2008〕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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