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经委:
你委《关于珙县石碑加油站迁建的请示》(宜市经〔2008〕370号)收悉。你委转报的石碑加油点(证书号:川点宜002号)因当地修建电站需淹没该加油点,需重新选址迁建。所迁建新址所在乡没有加油站(点)。经研究决定,同意该加油点迁建到曹营乡凤鸣村九社,建设周期一年半。
请你委督促该企业抓紧时间办理各项动工手续。在加油点建成投入经营前,由你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报我委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