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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厅2007年依法行政年度计划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8日
文件编号:川文办发[2007]29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厅2007年依法行政
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文化厅2007年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印发你们。请你们根据《年度计划》,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四川省文化厅
2007年依法行政年度计划

  今年,是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三周年,也是推进我省文化系统依法行政的关键一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以及《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结合我省文化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工作主题,以贯彻《纲要》为主线,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严格依法行政,为文化强省跨越发展,构建和谐四川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文化部门干部队伍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按照文化部、省政府《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省厅《关于在全省文化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开局、起步工作,把五五普法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以及文化下乡等经常性活动,广泛宣传《纲要》和文化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文化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文化部门干部队伍学法制度,继续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和集体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在抓好年度普法学习的同时,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文化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夯实基础。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文化管理决策水平
  加大对政府工作规则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
  按照科学化、民主化与法制化要求,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应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聚民意、集民智,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预防和减少决策失误;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二是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者决策权限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三是建立健全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必须进行听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除涉秘事项外,各地文化部门重大决策、依据和结果应当采取登报、上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民众的查阅权和知情权。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充分认识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是各级文化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按照法定权限和管用、可操作性的原则以及《四川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制定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凡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的,应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凡与文化管理实践不相适应的,必须调整,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和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可行。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在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评制度,制定完善评议考核标准,开展年度评议考核工作。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将执法案卷质量作为衡量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重要依据;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检查,逐步减少执法层次。
  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严格规范文化行政许可行为。各地文化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于法有据,防止变相恢复已撤销的行政许可项目。制定和完善行政许可的操作规程,明确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全面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设立行政许可统一受理和送达窗口,依法规范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及事后监督等行政许可行为。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各地文化部门要把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纲要》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新增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无证人员严禁上岗执法;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员,必须坚决取消执法资格,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或清除出执法队伍。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防止和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执法行为。坚持实施“五项制度”和“十不准”的规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树立文化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创新文化管理方式,推进全省文化政务公开
  《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已于2006年9月1日颁布实施。各地文化部门要将贯彻《规定》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追踪《规定》施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2007年使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化、经常化。
  大力推进文化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和丰富文化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与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探索新的政务公开形式,加大文化政务公开力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各地文化部门要明确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和责任,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六)进一步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全国人大今年立法计划项目,各地已相继颁布了一些地方性保护法规。应以此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调研论证,并积极主动地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尽早出台《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填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空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的任务。各级文化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各项文化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文化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应的办事机构,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各地文化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逐级抓落实。各市州文化局应于当年12月20日前向省厅书面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安排等基本情况。
  (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切实加强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和组织联络作用,成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经费,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使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同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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