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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林业相关专业技师技能水平考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8日
文件编号:

各市、州林业局,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技能水平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32号),现将我省事业单位林业相关专业技师技能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参加200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专业理论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

  2、参加200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但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未合格的人员。

  3、参加200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专业理论考试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

  4、营林试验工、抚育间伐工、林机修理工技师等小工种须同时参加理论和实作考试。

  (二)申报材料

  申报工人技师职务技能水平考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

  2、最高学历证书、高级技术岗位等级证书、职业道德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各类证件的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各单位和地方人事局的公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参考人员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3、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作职业道德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九份。主要反映本人担任高级工资格以来的业务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情况,其字数要求在1500字左右。若本人在工作中有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请将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报到时提交。

  备注:原件经核实后即退还。

  二、 考评工种及报到、考试时间:

  1、考评工种:林木种苗工技师、森林管护工技师、造林(更新)工技师、抚育间伐工技师、营林试验工技师、林机修理工技师

  2、报到及考试时间:

  森林管护工:2008年5月6日报到,7日技能考试。

  造林更新工、营林试验工、抚育间伐工、林机修理工:2008年5月8日报到,9日技能考试。

  林木种苗工:2008年5月10日报到,11日技能考试。

  3、部分小工种:营林试验工、抚育间伐工、林机修理工技师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5月10日上午8:30—10:30

  地点:四川省林业干部学校(成都市锦江区沙河堡大营门街36号)

  联系电话:028—84782381、028—84791012028—84791686

  联系人:邱老师、刘老师、张老师、何老师

  乘车路线:火车北站乘坐2路、茶店子车站乘坐4路到五桂桥车站,各长途汽车站均可乘车到盐市口再转乘104路公共汽车到望江宾馆站下车。学校位于塔子山公园后门、望江宾馆对面。

  另外,考试期间,学校为考生提供食宿条件,费用自理。住宿收费标准:30元/天人,伙食费:30元/人天,报到时统一收取。

  三、 收费标准:

  1、实际操作考试费按照省人事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综合评审费根据人事厅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



                           二○○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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