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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借养大熊猫给邯郸市丛台公园的请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站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8日
文件编号:川林[2008]120号
国家林业局:

  为促进大熊猫保护公众教育,进一步做好大熊猫保护工作,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与邯郸市丛台公园草签协议,拟将无繁殖能力的老龄大熊猫“白雪”(谱系号:418,雌性,约1988年出生于野外)借养给邯郸市丛台公园2年(2008年5月15日至2010年4月14日)。邯郸市丛台公园曾经于1993年借养过陕西楼观台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大熊猫,具有饲养大熊猫的场馆、技术条件及食物来源,且借养期间卧龙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将派一名工作人员前往负责饲养工作,并每年派专家对借养大熊猫的饲养情况进行评估,大熊猫的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因此,我厅拟同意借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关于大熊猫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林业局2006年第6号公告要求,现将《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邯郸市丛台公园借养大熊猫的请示》(卧护〔2008〕49号)以及相关申请材料随文上报,请予审批。

  专此请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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