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国际国内石油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中央财政决定2008年继续对受石油调价影响较大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出租车等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林业行业的补贴对象主要为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我省林业系统2008年获得补贴用油量30893吨,补贴资金5129万元,其中2008年5月以前调价补贴资金3584万元、2008年6月份调价补贴资金1545万元,补贴资金总量较去年增幅达135.8%。日前已将补贴用油量和资金分配到各地,其中各市州、扩权试点县补贴油量27129吨、补贴资金4504万元,厅直属企业补贴用油量3764吨、补贴资金625万元,上述资金将在近期将补贴到受益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