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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下达我厅2007-2008年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津补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四川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0日
文件编号:
  为进一步改善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提高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根据省委老干局关于实行“企事业离休人员地方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意见,省财政厅核定了我厅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地方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数。目前省财政厅据此已将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地方出台津补贴发放到相关单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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