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建设得到加强。6个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专门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2人被评为先进个人;5个县区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二是康复工作成效显著。107万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75.52%。完善106个社区康复示范站。全面推动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假肢装配、聋儿培训等工作,有25.7万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三是特教工作力度加大。新建特教学校4所,全省特教学校达88所。实施扶残助学项目,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使近2万名适龄残疾儿童实现了读书梦想。全省符合高校录取条件的181名残疾考生全部被录取并顺利入学。四是扶贫工作得到巩固。落实国家康复扶贫贷款1.26亿元、省财政扶贫资金600万元,采用多种形式对18万残疾人进行帮扶,全省贫困残疾人数减少到70.59万人。五是法制维权全面开展。全省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013件次,其中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15件次。妥善处置残疾人来信来访27667件次,结案率100%。省残联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此资料由四川年鉴社提供,详细内容请查看《四川年鉴》2007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