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维稳工作领导体制】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主要省领导对事关全局的突出问题及时作出明确指示,协调各方全力加以解决。省委维稳领导小组负责人坚持经常性分析稳定形势,部署阶段性稳定工作,特别是牵头主抓了军队退役人员解困和稳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安置职工、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重大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置、森工退休人员待遇落实和民间涉日活动等各项具体工作,逐项明确措施,亲自协调督办,确保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整合维稳力量,创新维稳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制。一是进—步细化了党政领导责任。明确各地党政一把手是本地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主动抓,不得把本级应该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稳定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积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稳定工作。二是进一步细化了部门责任。明确各行业、各系统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本系统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三是突出加强责任约束和保障措施。省委制定了《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增加了维稳的比重,在干部政绩考评中充实了维稳的内容,严格考核评比,定期表彰先进。2005年,成都等12个市州和省委办公厅等11个省级部门被评为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广元等6个市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8个省级部门受到通报表扬,进一步激发了各级各部门主动抓好维稳工作的积极性。
【牢固树立“主动维稳”观,努力实现保稳定向创稳定的转变】坚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筹谋划新时期稳定工作,多次召开维稳工作座谈会研究问题,理清思路。省委举办和谐社会理论研讨班,鲜明地提出并大力强化“主动维稳”观,全面落实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各项新举措,努力推进保稳定向创稳定的转变。一是主动做到统筹谋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特别是注意弥补和加强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社保体系,深入推进再就业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7.4万人,158.5万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解决了13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了5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主动拓宽维稳工作的领域。坚持不稳定因素出现在哪里,维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不仅治标而且治本,充分发挥政策调控、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宣传正面引导、社会保障安全阀、反腐倡廉警示和教育等作用,齐抓共管,全力维护稳定。三是主动化解现实矛盾。发现问题,及早介入,及时解决,全年共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5252起。特别是对一些老大难个案采取了领导包案、组建工作组、挂牌督办等强有力的措施,确保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有效防止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四是主动防范潜在隐患。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着力从排查调处、举报受理、群众信访、座谈走访中把握潜在的矛盾,对移民安置、征地拆迁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和明察暗访,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防范关口前移,大力推进源头治理,在9个重点市州建立落实了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着力避免因出决策、定政策、上项目而引发动荡。
【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阴谋破坏活动】始终保持强烈的国家安全意识,注重用全局观念和世界的眼光分析把握形势,深入开展国外“颜色革命”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建议,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密防范措施,强化专案攻坚,及时有效地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坚持把藏区稳定作为全省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抓好重点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宗教代表人士的防策反工作,下大力气整治非法出入境问题,维护了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深化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指挥机制,在成都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反恐演习,提高反恐实战能力。
【全力解决突出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各级党委维稳领导小组坚持经常性地摸排突出不稳定因素,分析形势,逐项强化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努力达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要求。一是抓企业不稳定因素化解。坚持企业稳定工作“三级责任主体制”,重视和研究解决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加强存在突出不稳定隐患企业的稳定工作。落实帮扶培训措施,深入推进再就业工作,全年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9万人。加强社保资金的征缴,有力确保了20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抓移民安置补偿矛盾化解。省委、省政府慎重研究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瀑布沟电站开展了移民政策试点工作,派驻工作组,组建工作队,走村入户宣讲政策,加强接安地建设,千方百计维护好群众利益。兼顾全省面上移民的稳定,超前研究部署工作,深入排查和解决面上移民问题,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确保了全省50余万移民总体稳定。三是抓非法集资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综合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和思想教育的各种手段,加快重点非法集资问题的处理进度。特别是省及成都市党政领导亲自牵头,研究重点集资问题处理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协调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集资群众的利益,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普遍好评。四是抓民间“涉日”活动的正确引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抓得很紧,重点敏感期坚持集体办公,每天听取情况,研究落实措施。加强高校师生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严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确保了全省没有因此引发大的集会和游行活动。五是抓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省上多次派出工作组加强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指导和协调处置,确保事件得以及时妥善处置。省委维稳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多次会同有关市州党政领导分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查找和弥补工作薄弱环节,省委维稳办汇编下发了《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案例汇编》,以实例为教材,分类指导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防工作。六是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狠抓综治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坚持“严打”方针,组织开展了禁赌、禁毒及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全年放火、绑架、杀人、毒品、爆炸、强奸、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加强对治安混乱地区的排查和整治力度,省上对25处治安混乱地区进行了挂牌整治,治安面貌得到明显改变。积极探索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实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005年社会治安的公众满意度为87.17%,上升1个百分点。
【强化机制建设,确保维稳工作常抓不懈、规范有序】本着管用见效、制度约束的原则,下大力气抓预测预警、应急反应、协调督办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加强预测预警机制建设。以各级党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中枢,实行稳定情报信息的归口掌握,建立了不同层次的定期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力求不稳定因素及早掌握、及早化解。二是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省政府制发了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了分预案,明确相应的领导责任、部门职责、用警程序、现场处置、舆论引导等问题,确保预防和处置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三是加强协调督办机制建设。依托各级党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重大不稳定因素特别是跨地区、跨行业不稳定因素的协调办理。建立了“排查、梳理、上报、批示、督办”的工作规范化流程,发现问题,逐起逐件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督办,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问题久拖不决,转化升级,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