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7〕70号)精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07〕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7〕355号)和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07〕13号)等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08年春节黄金周全省旅游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四川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决定于2008年春节黄金周前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涉旅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为契机,结合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强化旅游企业涉旅安全责任,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意识,确保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春节期间举办各种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情况,涉旅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二)冬季旅游道路交通及水上交通安全,“救生衣行动”落实情况;
(三)涉旅企事业单位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施设备安全;
(四)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五)春节黄金周安全工作部署、检查、总结情况。
三、检查方式
市、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应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组织相关部门,以暗访为主,结合明查,对本地区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将对部分地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春节前,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省政府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对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涉旅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要突出抓好春节期间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节日期间举办的重大旅游节庆活动,主办单位必须督促承办单位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应急预案,没有安全应急预案的节庆活动,一律不得审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不达标、责任不明确,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旅经营单位,要及时交换意见,提出具体限期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涉旅经营单位,要立即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暂停接待游客,并向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写出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特别是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坚决采取责令停业、吊销经营许可等措施,实行顶格处理,决不姑息。
(三)各市、州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检查工作,要把旅游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艺
联系电话:028-86675848
特此通知。
四川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