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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跃回家网友问题介绍在灾区开办个体经营需要的手续
2008年07月28日
  【浏览字号: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游客2008724101527069]:部分灾民无家可归住在安置点,为了自救,打算在安置点开办个体经营,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杨跃]: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地震发生以后,我们就考虑到个体经营生产自救的问题,这些个体经营户主要有两类情况:第一类是过去就是个体经营户,他的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已经埋在废墟里面,无法取出来,但是我们当地的工商干部和机关干部职工了解他们,允许他们,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先开业,先经营,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再补办手续,并免收补、换发《营业执照》的工本费。第二种情况是以前没有从事个体经营,受了灾的情况下要生产自救,然后才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又没有经营场所的,这种情况我们鼓励他在政府规划的位置搭篷经营,帮助他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灾区恢复经营是头等大事,依法监管也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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