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面对“5.12”汶川地震这样一场巨大灾难,做好救援、抢险、安置、重建等工作需要广泛动员政府、社会等各方面资源。那么,财政部门是如何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的呢?
[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王一宏]:提供抗震救灾资金保障是省财政厅的一个基本工作职能,灾情发生以后,省财政厅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保障各个灾区不因为财政拨款的问题而影响救灾的工作,我们采取以下几个措施。首先就是尽最大努力来筹措应急抢险阶段所需要的抗震救灾资金,我们首先调整原有预算的一些项目,把它集中起来用于灾区救灾。按照“调度资金先保急需、灾情评估后再作确认”的原则,采取对市(州)专项调度资金、对省级部门预拨资金的办法确保救灾急需。
[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王一宏]:第二就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决定当年的省级党政机关的公用经费压缩10%,停止购买非应急抢险的公用车,压缩出国考察、一般性的会议和培训经费,节约下来的资金,都用于灾区抗震救灾支出的保障,尽最大的努力来筹措抗震救灾资金。第三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把救灾资金拨付到抗震救灾第一线,拨付到我们基层财政。第四就是采取切实措施来保障各项救灾资金能够安全有效真正用到灾区,用到受灾的老百姓身上去。第五就是加强各种信息的公开,比如我们筹措了多少钱,拨到哪里去了,是怎么使用的,使用过程中有没有什么问题,通过媒体向社会尽快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