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活动的主要措施及实施计划
|
编号 |
工作项目 |
主要措施 |
实 施 计 划 |
|
一 |
加大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力度 |
1、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在全厅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提出总体要求;“七一”前夕在丛厅召开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组织由部分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座谈会,研讨如何结合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好“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
2、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运用机关党建、人事网站、人事调研、专刊专栏等宣扬先进典型,营造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
先后制定了“决策咨询和评估制度”、“决策公示制度”、“决策听证制度”、“决策后的评估制度”等5个文件,进一步提高厅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
|
二 |
深入调查研究,为民办实事 |
1、及时调整职称外语考试办法,使之更加符合我省实际;2、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公务员登记和职务级别确定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3、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贫困偏远地区各类人才缺乏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4、完善定点帮扶制度,把帮扶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 |
|
三 |
加强信访工作 |
坚持厅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保证群众来我厅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 |
|
四 |
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 |
坚持领导干部联系一般干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群众评判投诉机制,进一步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渠道,为构建和谐机关、和谐四川提供保障。 |
|
五 |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
厅机关党委先后制定《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党员经常受教育的意见》、《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作风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