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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出台加快企业发展“六项制度”
2007年02月12日
  【浏览字号:   来源:省纠风办
 
 

  近年来,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发展软环境的决定》、《关于激励企业家加大投入做大做强工业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在此基础上,该市今年制定了改善发展软环境“六项制度”。一是实行收费下限制度,凡收费标准有弹性的一律按下限收取;二是实行检查申报制度,凡未经市减负办批准或无涉企检查核准通知书的检查,企业有权拒绝,对违规检查者予以严肃查处;三是实行处罚报告制度,凡一次性罚款1000元以上的,必须向市改善发展软环境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四是实行培训统筹制度,归口部门统一管理,整合劳动力培训资源;五是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经常进行暗访,促进改善发展软环境各项措施和部门服务承诺全面落实;六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执行不力、阻碍发展、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市纪委、市监察局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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