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总的看法,包括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怎么衡量政绩的认识和态度。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为政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而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正确的政绩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和前提,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处理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对先人负责与对后人负责、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等三个方面的关系,努力创造出党和人民需要、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政绩。
一、处理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关系
古往今来,做官为政者莫不重视“政绩”二字,没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追求,就难有拼搏进取,干事创业的雄心壮志。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观上都希望有所作为,以获取上级组织和老百姓的认可,但这种有所为必须建立在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真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领导干部创造政绩应立足实际、统揽全局、审时度势、趋利避害,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是要防止顾“小局”,不顾大局的行为。“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政绩体现的是全局利益、整体利益,不是局部利益、小集体利益。只看到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有小局没有大局,其不仅影响大局,连小局也难以为继。领导干部创造政绩不能为一己、一部门、一地方的小利益而忽视大局,影响大局,甚至破坏大局,要以登泰山而小天下的气魄和胸怀,坚持靠大局统揽小局,用小局服务大局,通过深入研究国家宏观政策,把握大局,顺势而为,自觉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办事,努力在更高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在更高的层次上统筹发展,在更高的水平上协调发展,在更高的效果上科学发展。在当前,我们江西的各级领导干部谋发展大局就是要进一步强化政令畅通意识,紧紧围绕中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及省委“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战略宏图,按照“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经济构想,甘当配角的同时,主动融入大局,“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切实把握好我国东部产业的升级换代带来的承接资金、技术、产业转移的机遇,全面调整区域经济布局,大力转变现有依赖劳力和资源投入的增长方式,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区域经济运行质量,不断促进本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是要防止重政绩,不重成本的行为。政绩是领导干部运用公共权力整合社会资源获得的,它是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结果,政绩成本观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能力的重要标尺。它所体现出来的市场经济原则虽不像经济活动那么直接,那么容易把握,但也应该追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通过对政绩投入、政绩好差以及投入和收益的比例关系进行分析评估,可以评价出政绩活动的科学性、有效性。领导干部创造政绩不能“要结果不要过程,讲成绩不讲成本”,不能好大喜功、主观盲动、劳民伤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要始终以效益为中心,强化资源最优配置,全面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想问题、作决策要实事求是、理性思考,充分立足本地的经济基础和客观条件,多进行效益成本分析,多考虑群众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做到科学论证、谨慎决策、精打细算、量力而行,力争以最小的政绩成本获得最大的政绩利益,努力实现本地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区域竞争实力全面增强的整体目标。
三是要防止看当前,不看长远的行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站高望远,深谋远虑,把当前与今后结合起来,既讲实效,更重长效,切实把握好短期“显绩”与长期“潜绩”的辩证关系,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在解决好现实需要的同时,充分考虑长远的利益,谋求长远发展,决不能鼠目寸光、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竭泽而渔。因此,领导干部要用科学的、辩证的、全面的眼光看待政绩,分析政绩,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第一前提,切实防止创造那种当前有“甜头”、今后吃苦头,表面看似“有作为”,其实质是“坏作为”、“乱作为”的“病政绩”。特别是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中,各地都要妥善处理好生产与生态,发展速度与环保质量的关系,善于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在资本运营和政府服务上有所作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同时,又要围绕打造“绿色工业”和“朝阳产业”,彻底改变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污染型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创新工业模式,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促进经济系统物质和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和谐循环,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同在的和谐发展目标。
二、处理好对先人负责与对后人负责的关系
干事业、谋发展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不断累积、循序渐进的过程,它需要各地一人接一人、一任接一任甚至一代接一代承前启后,一以贯之的努力。同样,政绩的产生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它既需要前人留下的工作作基础,也应该为后人的工作打下基础。“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既是正确政绩观的内容,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因此,领导干部谋政绩、出政绩,要坚持把对前人负责与对后人负责统一起来,既善于学习前人的老经验、老办法,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和条件,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实现新的跨越,新的发展;又切实保证好后人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利益,多做夯“基”垫“底”的工作,多谋栽树造荫的“潜绩”,努力实现后世的永续发展,使政绩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是要创新而不标新。政绩需要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没有创新就没有突破、没有发展。同时,创新不是简单的翻新,搞“新瓶装旧酒”,也不是为了体现所谓“个人水平”,而刻意地标新立异、争风赶浪、出台政策朝令夕改,使人无所适从,它是建立在立足客观实际、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客观条件基础上的创新。其体现出的不仅是一种精神状态,更是一种政治责任感,它需要激情和勇气,更需要理性。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坚决摒弃那种“一个班子一个调、一个领导一个号”、“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浮躁思想,摒弃那种表面追求新口号、新思路,实则哗众取宠、欺上瞒下的虚假作风,坚持紧扣一个发展目标,善于接好“接力棒”,科学继承并发扬前任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保持思路的延续性和方向的一致性,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任更比一任好。要为公为民,剔除一味图个人政绩、谋个人升迁的功利色彩,坚持把改革创新的基点定位在推动本地和谐发展,谋取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上,静下心来,沉下身去,扎扎实实地干实事,求实效、出实绩。如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各地干部要认真处理好对前人负责与对后人负责的关系,切实防止今天一个大规划,明天一个大思路,拆拆建建、建建拆拆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坚持在继承中求创新,在保护中求发展,以建设宜居城市为总体目标,把本地传统文化注入于城市建设当中,准确定位、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使整个城市传承历史人文特色,体现现代都市气息。
二是要重GDP而不唯GDP。GDP作为一项经济指标,既是评价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也是我们把握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点,以全新的视角看待GDP,以科学的态度把握GDP对于我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重要意义。但GDP只能反映经济生活的正面效益,却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社会成本和代价,不能反映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效益,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方式、效率、效益和质量,也不能衡量资源配置的改革以及社会公平等。它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但不是全部内涵。因此,领导干部创造政绩应该注重GDP的增长,而且要努力实现GDP的增长,但不能把GDP的增长作为唯一追求的目标,从而简单地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以GDP为中心”,重速度轻质量,重视跨越增长,忽视和谐发展,违背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创造政绩,这样所产生的代价是深刻而惨重的。因此,我们要切实改变“GDP至上”的政绩观,把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与促进城乡就业、增加国民收入,与提高社会福利和国民待遇结合起来,努力追求城乡共同繁荣,经济、人口、环境、资源相互协调的“绿色GDP”,做到既要经济指标,又要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经济发展,又要政治、文化、生活的全面跟进;既要经济总量的增长,又要经济质量的提高,使人民群众从经济增长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是要留“绩”而不留“债”。政绩既是领导干部本人的政治价值体现,也是后人干事创业的物质基础。领导干部要树立高度负责的历史责任感,对前人负责,更对后人负责,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目标同向、工作同心,坚持用高含金量的政绩铺设进步之路。要克服打短工、赛短跑的冒进思想,防止贪大求洋、“前任政绩后任包袱”、“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的短期行为,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和饱满的热情,把阶段性目标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稳打稳扎、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力求干一项成一项,积“小绩”为“大绩”,特别是在上工程、上项目的过程中,要紧贴实际,“看米下锅”,统筹兼顾,讲究方法,分清哪些事应该干,哪些事不应该干,哪些事先干,哪些事后干,坚持为后人多留财富、少留债务,多造福祉、少添遗憾,多建“民心工程”、少搞“短尾工程”和“形象工程”。
三、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其实质是完全一致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干部却将二者对立起来,唯上不唯下,唯官不唯民;干工作不怕下边不满意,就怕上边不注意,不怕基层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结果是顺了上面的意,冷了百姓的心。这种为个别领导而树,为个人升迁而树的政绩观必须纠正。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心思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把民情民意民难作为第一信号,坚持在工作实践中,吃透“上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部署和安排;同时,体察下情,从本地实际出发,从解决群众急切盼望的问题抓起,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创造领导满意、群众认可的政绩。
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追求。我们的政绩,说到底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政绩,应该是我们每个干部的终身追求。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时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倾向,时刻防止与民争利的行为。不管形势和任务发生怎样的变化,不管自身所处的环境、所任的职务发生怎样的变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不能改,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良传统永远不能丢,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永远不能变。要一心一意抓经济,聚精会神搞建设,千方百计促进人民生活的改善。要真心实意关心群众疾苦,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特别是当前,各地经济虽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总体水平不高,困难群众还比较多。领导干部创政绩要学会换位思考,学会设身处地地开展工作,做到处富贵之地,知贫困之痛痒;要常怀民贫我愧之情,常有“一日无为,寝食难安”的责任感,坚持把群众的冷暖时刻挂在心头,把解决群众所需所盼作为政绩追求的第一动机,真正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实干作风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
二是要打牢扎实的政绩基础。领导干部的政绩不是个人行为,是集体智慧和汗水的结晶,是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政治基础。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充分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保证各项决策符合群众的利益,得到群众的支持。要充分尊重民意,每作一项决策,首先要考虑其是否有群众基础,是否符合群众利益,是否符合民心民意,对违背民意、侵害民利的事坚决不能办;要倍加珍惜民力,在工作当中,各地的大多数决策主观愿望都是想为人民办实事、好事,但是由于超越了群众的承受能力,超越了社会的承受能力,结果往往欲速则不达,甚至搞得民怨鼎沸,干群对立。因此,领导干部在创政绩的过程中,既要防止不思进取守摊子,更要防止不惜民力乱铺摊子,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奋力拼搏,积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多方凝聚干群谋事创业的整体合力。在组织实施决策的过程中,各地要积极宣传群众、多方教育群众,广泛发动群众,通过细致周密的思想工作和精心的组织工作,把群众的参与热情激发起来,把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把群众的力量发挥出来,群策群力、共同奋斗,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三是要营造良好的政绩导向。客观地说,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上了多少项目,兴了多少企业,修了多少条路,造了多少座桥,建了多少幢楼,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如果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就理应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因为这体现了其工作能力,形成了办实事、求实效的政绩导向。但这不应成为政绩考核的全部内容。干部政绩如何,老百姓感受最真也最深。而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来讲,其最大的政治成本是千夫所指,最大的政治效益是有口皆碑。因此,评价政绩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标准和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的政绩,为正确识别和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的工作实绩选拔使用干部,树立客观公正的用人导向,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好大喜功、作风飘浮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戒,努力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