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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新闻发布会
2008年09月18日
  【浏览字号: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评选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侯雄飞通报全省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情况

 

 

四川省人事厅厅长叶壮回答记者提问

 

  9月18日下午17:00,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四川评选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赵英主持,四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主任侯雄飞、四川省人事厅厅长叶壮、四川省人事厅副厅长李泽远、四川团省委副书记谭红杰等领导及数十家境内外媒体参加。四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主任侯雄飞通报了全省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情况,全文如下:

记者朋友们: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有力有序有效地展开了气壮山河的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抗震救灾工作的阶段性胜利。为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强力推进“两个加快”,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抗震救灾中涌现的先进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下面,我就全省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作简要通报。

  一、 评选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大意义

  汶川特大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危难之际全国人民迅速地行动起来,紧密地团结起来,在四川大地上展开了一场惊天动地、气势磅礴的抗震救灾大营救、大重建。一百二十多天来,我们打赢了抢险救人、抢通保通、安置攻坚、卫生防疫、防次生灾害“五场”硬仗,创造了抗灾救灾史上“没有发生饥荒,没有出现流民,没有爆发疫情,没有引起社会动荡”的人间奇迹,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震撼寰宇的时代壮歌,铸就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抗震救灾精神。在前阶段的抗震救灾过程中,无数干部群众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灾难临危不惧,舍小家顾大家,英勇奋战,不怕牺牲,为夺取抗震救灾阶段性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他们身上充分展示了乐观、智慧、团结、奉献、顽强、奋进的精神特质,充分体现了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坚韧不屈、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

  奇葆书记指出,百日攻坚之后,又是千日奋战;百米冲刺之后,又是万米长跑。要实现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确定的“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重建目标,任务还很重,路还很长,需要我们更加地坚强与奋起。评选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就是要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以抗震救灾模范的事迹感染人、鼓舞人、激励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模范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的勇气、起立发展的志气、创造辉煌的豪气,为强力推进“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 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选范围

  评选表彰的范围:在抗震救灾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在川单位、驻川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单位及个人、抗震救灾志愿者、社会各界群众。

  评选表彰的名额:本次表彰抗震救灾模范集体80个,抗震救灾模范个人300名。

  三、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选条件

  (一)推荐评选“抗震救灾模范集体”的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部署和要求,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行动迅速、组织有力,在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特殊时期社会秩序等方面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信赖和称赞。

  (二)推荐评选“抗震救灾模范个人”的基本条件

  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在抗震救灾中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吃苦耐劳、敢打硬仗,表率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在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中,奋不顾身、冲锋在前、舍己为人、模范带头,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组织认可和群众赞誉。

  四、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最大特征是: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由群众推荐、评选出自己身边的抗震救灾模范,并从制度、程序、方法上全面保证群众的广泛参与。具体来说:

  (一)评选表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表彰名额由省人事厅下到各市州、各部门、各系统。各党委、政府负责本地区(含隶属于省及以上部门管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省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在蓉直属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省军区负责驻川解放军和民兵预备役的评选推荐工作;武警四川总队负责驻川武警部队的评选推荐工作。省外名额下到各个重灾县所在市州进行评选推荐。

  (二)在评选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各部门采取群众推荐、社会公示的方式进行。在当地主要媒体、本部门公开栏公布评选推荐条件和受理机关、受理时限等事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评选推荐活动。推荐人选确定后在本地区、本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其所在单位或辖区的意见;进行广泛民意测评,参评人员中基层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的评价活动,并接受社会监督,使推荐的先进典型真正能够让群众信服、让社会满意。

  (三)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各地、各部门按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评选推荐。上报前,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须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为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部门意见;为领导干部的,须征求任免机关的意见;各市州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按系统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四)评选重点放在抗震救灾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灾情严重地区,放到抗震救灾一线的基层单位和个人。推荐县处级干部的应从严控制,原则上不超过推荐人数的15%。

  五、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表彰奖励形式

  通过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组织认定的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省委、省政府将在今年10月进行隆重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抗震救灾模范个人将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

  这次评选我省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省评选表彰抗震救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工作协调小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评选通知和补充通知,省人事厅具体负责推荐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希望记者朋友们加大对此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保障评选推荐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推荐评选出老百姓自己心中的抗震救灾模范;在评选过程中要深入报道抗震救灾模范推荐人选的感人事迹,让评选过程成为发现先进、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形成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掀起推进“两个加快”的行动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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