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介绍四川的减征幅度和执行时间
[主持人]:普惠性税收优惠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外,还对“六税两费”有授权性规定,四川的减征幅度和执行时间是如何确定的?请张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四川省税务局副局长张建]:《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川财规〔2019〕1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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