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4-0009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07-06-08
  • 发布日期:2024-03-11
  • 文  号:川办函〔2007〕146号
  • 有 效 性 :废止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07〕14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之一,传播途径广、传播速度快、除治难度大。根据国家林业局最新疫情通报,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157个县级行政区发生松材线虫病,且新疫点仍在不断增加,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与我省接壤的重庆、云南、贵州等为疫情严重发生区。2004年我省邻水县发生松材线虫病。此后,省内其他松林资源分布区不断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且多数枯死松树被分离出拟松材线虫。今年5月雅安市雨城区又被确认发生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同时防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对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侥幸心理,防治资金渠道不畅,投入严重不足,影响疫情监测和防治。为切实保护全省松林资源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已经确认有松材线虫病发生的广安市、雅安市以及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枯死现象较为严重的自贡市、泸州市、达州市、宜宾市、遂宁市及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应急预案〉的通知》(川办函〔2004〕241号)的要求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针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的疫情监测、检疫执法和除害处理等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的责任制度,签订松材线虫病预防和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在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级林业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预防除治并重,防止疫情传播

已经确认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地要加大除治力度,尽早拔除疫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除治和处理疫木,严防疫木流失,防止疫情扩散。其他各地转别是有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枯死现象发生的地方要继续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一方面要加大对松林资源的监测力度,坚持春秋两季专题普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取样检测,采取果断措施清除枯死松树;另一方面要对行政区内的涉木单位进行清查摸底,重点了解木材加工企业以及摩托车、电力、通讯、大型机器等设施设备的木质包装材料的种类、调出地和处置情况等。加大针对松木及其制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松木包装材料的复检和检疫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检疫违规案件,严禁疫情传播。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防控成效

增加专项资金投入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大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与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能力。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使用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严禁挤占和挪用防治专项资金,确保投资效益。对因松材线虫病而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群众要给予适当救助。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全面提高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能力,确保全省松林资源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 视频解读:
  • 动漫解读:
  • 访谈解读:
  • 省政府常务会:
  • 新闻发布会:
  • 部门发文:
  • 市州发文:
  • 相关文件:
  • 地方发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 2024年03月11日 17时56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07〕14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之一,传播途径广、传播速度快、除治难度大。根据国家林业局最新疫情通报,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157个县级行政区发生松材线虫病,且新疫点仍在不断增加,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与我省接壤的重庆、云南、贵州等为疫情严重发生区。2004年我省邻水县发生松材线虫病。此后,省内其他松林资源分布区不断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且多数枯死松树被分离出拟松材线虫。今年5月雅安市雨城区又被确认发生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同时防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对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侥幸心理,防治资金渠道不畅,投入严重不足,影响疫情监测和防治。为切实保护全省松林资源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已经确认有松材线虫病发生的广安市、雅安市以及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枯死现象较为严重的自贡市、泸州市、达州市、宜宾市、遂宁市及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应急预案〉的通知》(川办函〔2004〕241号)的要求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针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的疫情监测、检疫执法和除害处理等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的责任制度,签订松材线虫病预防和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在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级林业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预防除治并重,防止疫情传播

    已经确认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地要加大除治力度,尽早拔除疫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除治和处理疫木,严防疫木流失,防止疫情扩散。其他各地转别是有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枯死现象发生的地方要继续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一方面要加大对松林资源的监测力度,坚持春秋两季专题普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取样检测,采取果断措施清除枯死松树;另一方面要对行政区内的涉木单位进行清查摸底,重点了解木材加工企业以及摩托车、电力、通讯、大型机器等设施设备的木质包装材料的种类、调出地和处置情况等。加大针对松木及其制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松木包装材料的复检和检疫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检疫违规案件,严禁疫情传播。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防控成效

    增加专项资金投入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清醒认识当前我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大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与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能力。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使用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严禁挤占和挪用防治专项资金,确保投资效益。对因松材线虫病而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的群众要给予适当救助。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全面提高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能力,确保全省松林资源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8日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 视频解读
  • 访谈解读
  • 省政府常务会
  • 部门发文
  • 相关文件
  • 地方发文
  •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