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四川部分)的批复
川府函〔2023〕300号
甘孜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审批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四川部分·审定本)的请示》(甘府〔2023〕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四川部分)》。
二、你州要加强指导,督促业主单位根据规划大纲抓紧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相衔接,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同时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的意见。
三、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移民安置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安置区水土流失。
四、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