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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1-0059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1-08-27
  • 发布日期:2021-08-30
  • 文  号:川办发〔2021〕47号
  • 有 效 性 :失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川办发〔2021〕4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大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形成大张旗鼓、旗帜鲜明抓工业抓制造业浓厚氛围,加快提升我省“5+1”现代工业体系能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市(州)为主体的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工业”工作部署,按照“热情招商、紧追洽谈、审慎签约、全力落实”要求,紧紧围绕“5+1”现代工业体系建设,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突出以重大项目为引领、以重点园区为载体、以补链强链为导向,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激发全省工业战线招商引资活力,全面提高制造业招商工作实效,扎实推动全省工业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全力提升现代工业体系能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引导各市(州)围绕产业发展布局,聚焦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环节,力争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专精尖配套项目、产业链填平补齐项目等,促成一批待谈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意向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开工、开工项目尽快投产,加快形成高端制造业新的增长点,促进我省工业经济增长实现新突破。

三、工作重点

各市(州)要充分履行“百日攻坚”行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县(市、区)、省级新区、相关职能部门、驻外机构等力量,围绕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重点产业的重点环节,实施精准招商。

(一)聚焦重点区域。各市(州)要结合当地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需求,锁定本次“百日攻坚”行动目标地区,重点聚焦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精准“打靶”。

(二)推介重点产业。各市(州)要围绕全省五大支柱产业和本地重点产业布局,明确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领域及细分行业,找准产业薄弱和缺失环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

(三)引进重点企业。各市(州)要立足“招好商、招大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要求,突出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以及行业全国排名前列的制造业企业。

(四)推动重点项目。各市(州)要结合当地产业布局、集群发展等实际,明确引进高能级、产业链项目目标,全力推动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填平补齐项目签约落地,促进项目尽快履约开工、建成投产。

四、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行动从2021年9月10日开始至12月18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9日)。

各市(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作制造业招商引资专题宣传片,全面梳理目标企业及对接项目清单,编制制造业招商地图等。

(二)集中攻坚阶段(9月20日至12月10日)。

各市(州)组织招商工作小分队上门招商、驻点招商,走访有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组成项目专班专人跟进;市(州)负责同志带队到重点企业与高层互动交流,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进程;组织邀请有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客商赴本地考察交流;举办招商引资专项推介、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开通绿色渠道,推动签约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市(州)党政负责同志带队招商不少于8次,走访目标企业不少于100家,组织本市(州)外推介会不少于3次,意向项目签约、落地项目、开工项目、新增到位资金同比增长均不低于10%。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8日)。

各市(州)科学总结“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成效,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推动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迅速启动相关工作,通过大招商推动大投资、促进大发展,积极招引一批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进一步加快全省制造业产业升级步伐。

(二)细化分类指导。各市(州)要按照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指导县(市、区)、省级新区等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梳理一批重点项目,找准一批目标企业,精准实施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一批当地优势产业的重大关键项目、填平补齐项目等。

(三)积极宣传发动。各市(州)要制作高质量的制造业招商引资宣传片,策划一批具有渲染力说服力的宣传、路演、推介等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报道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招商引资政策,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舆论氛围。

(四)优化营商环境。各市(州)要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贵宾(VIP)服务机制,在土地、资金、税收等要素和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打造“一对一”跟踪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缩短企业设立、项目登记等审批手续的办理时间,确保项目引得进、落得实、投产快。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要建立“百日攻坚”行动动态监测、信息报送等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本地招商引资推进情况,安排专人自9月起,每月10日(9月当月不计)、25日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省政府分工副秘书长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省长直通车”制度。各市(州)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统筹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省市经济和信息化、经济合作、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驻外招商机构等部门职能优势,加强统筹、整体联动,围绕产业链布局、集群集聚发展等情况,研究提出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招商重点,组织具有区域辨识度、专业针对性的制造业招商引资活动,协同实施精准招商。

(三)突出政策导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要对“百日攻坚”行动招引的重点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强化省市相关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积极在创新平台建设、科研成果转化、资源要素保障、技术人才支撑等方面给予重点政策倾斜。

七、严格考核激励

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财政厅根据市(州)项目签约、落地、开工、投产等具体情况,采取现场考核、综合测评等方式,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际成效综合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州)按程序进行表扬或按规定申报开展表彰(具体考核办法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经济合作局、财政厅另行印发实施)。

附件:1.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议工作协调组组成人员名单

   2.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议工作协调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滕中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全胜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朱家德 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

    易 旸 省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杨 昕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锦花 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朱华勇 财政厅副厅长

    周万山 商务厅副厅长

联席会议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工作协调组日常工作。

川办发47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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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 2021年08月30日 19时53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川办发〔2021〕4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大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形成大张旗鼓、旗帜鲜明抓工业抓制造业浓厚氛围,加快提升我省“5+1”现代工业体系能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市(州)为主体的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工业”工作部署,按照“热情招商、紧追洽谈、审慎签约、全力落实”要求,紧紧围绕“5+1”现代工业体系建设,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突出以重大项目为引领、以重点园区为载体、以补链强链为导向,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激发全省工业战线招商引资活力,全面提高制造业招商工作实效,扎实推动全省工业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全力提升现代工业体系能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引导各市(州)围绕产业发展布局,聚焦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环节,力争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专精尖配套项目、产业链填平补齐项目等,促成一批待谈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意向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尽快开工、开工项目尽快投产,加快形成高端制造业新的增长点,促进我省工业经济增长实现新突破。

    三、工作重点

    各市(州)要充分履行“百日攻坚”行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县(市、区)、省级新区、相关职能部门、驻外机构等力量,围绕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重点产业的重点环节,实施精准招商。

    (一)聚焦重点区域。各市(州)要结合当地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需求,锁定本次“百日攻坚”行动目标地区,重点聚焦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精准“打靶”。

    (二)推介重点产业。各市(州)要围绕全省五大支柱产业和本地重点产业布局,明确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领域及细分行业,找准产业薄弱和缺失环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

    (三)引进重点企业。各市(州)要立足“招好商、招大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要求,突出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以及行业全国排名前列的制造业企业。

    (四)推动重点项目。各市(州)要结合当地产业布局、集群发展等实际,明确引进高能级、产业链项目目标,全力推动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填平补齐项目签约落地,促进项目尽快履约开工、建成投产。

    四、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行动从2021年9月10日开始至12月18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9日)。

    各市(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作制造业招商引资专题宣传片,全面梳理目标企业及对接项目清单,编制制造业招商地图等。

    (二)集中攻坚阶段(9月20日至12月10日)。

    各市(州)组织招商工作小分队上门招商、驻点招商,走访有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企业,组成项目专班专人跟进;市(州)负责同志带队到重点企业与高层互动交流,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进程;组织邀请有投资合作意向的重点客商赴本地考察交流;举办招商引资专项推介、项目集中签约等活动;开通绿色渠道,推动签约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市(州)党政负责同志带队招商不少于8次,走访目标企业不少于100家,组织本市(州)外推介会不少于3次,意向项目签约、落地项目、开工项目、新增到位资金同比增长均不低于10%。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8日)。

    各市(州)科学总结“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成效,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推动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迅速启动相关工作,通过大招商推动大投资、促进大发展,积极招引一批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进一步加快全省制造业产业升级步伐。

    (二)细化分类指导。各市(州)要按照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指导县(市、区)、省级新区等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梳理一批重点项目,找准一批目标企业,精准实施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一批当地优势产业的重大关键项目、填平补齐项目等。

    (三)积极宣传发动。各市(州)要制作高质量的制造业招商引资宣传片,策划一批具有渲染力说服力的宣传、路演、推介等活动,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报道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招商引资政策,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舆论氛围。

    (四)优化营商环境。各市(州)要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贵宾(VIP)服务机制,在土地、资金、税收等要素和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打造“一对一”跟踪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缩短企业设立、项目登记等审批手续的办理时间,确保项目引得进、落得实、投产快。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要建立“百日攻坚”行动动态监测、信息报送等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本地招商引资推进情况,安排专人自9月起,每月10日(9月当月不计)、25日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省政府分工副秘书长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省长直通车”制度。各市(州)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统筹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省市经济和信息化、经济合作、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驻外招商机构等部门职能优势,加强统筹、整体联动,围绕产业链布局、集群集聚发展等情况,研究提出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招商重点,组织具有区域辨识度、专业针对性的制造业招商引资活动,协同实施精准招商。

    (三)突出政策导向。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要对“百日攻坚”行动招引的重点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强化省市相关产业发展资金的支持,积极在创新平台建设、科研成果转化、资源要素保障、技术人才支撑等方面给予重点政策倾斜。

    七、严格考核激励

    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财政厅根据市(州)项目签约、落地、开工、投产等具体情况,采取现场考核、综合测评等方式,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实际成效综合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州)按程序进行表扬或按规定申报开展表彰(具体考核办法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经济合作局、财政厅另行印发实施)。

    附件:1.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议工作协调组组成人员名单

       2.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联席会议工作协调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滕中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全胜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朱家德 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

        易 旸 省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杨 昕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锦花 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朱华勇 财政厅副厅长

        周万山 商务厅副厅长

    联席会议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工作协调组日常工作。

    川办发47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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