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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1-0055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8-17
  • 发布日期:2021-08-18
  • 文  号:川府函〔2021〕16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1〕161号


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崇州市崇阳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成府〔2021〕29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金沙密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攀府〔2021〕20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德府〔2021〕28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汉市粟米堰三界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撤销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德府〔2021〕29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定江油市涪江龙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绵府〔2021〕58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旺苍县黄洋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广府〔2021〕3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喜德县则约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凉府〔20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或调整划定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德阳市广汉市粟米堰三界村、绵阳市江油市涪江龙茶村、广元市旺苍县黄洋水库、凉山州喜德县则约河等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攀枝花市金沙密地等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本次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本次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城市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附件:1.划定、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表

   2.撤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

川府函〔2021〕16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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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2021年08月18日 18时45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1〕161号


    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崇州市崇阳镇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成府〔2021〕29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金沙密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攀府〔2021〕20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德府〔2021〕28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汉市粟米堰三界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撤销广汉市三星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德府〔2021〕29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定江油市涪江龙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绵府〔2021〕58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旺苍县黄洋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广府〔2021〕3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喜德县则约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凉府〔20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或调整划定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渠黑牛湾、德阳市广汉市粟米堰三界村、绵阳市江油市涪江龙茶村、广元市旺苍县黄洋水库、凉山州喜德县则约河等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攀枝花市金沙密地等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本次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本次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城市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附件:1.划定、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表

       2.撤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

    川府函〔2021〕16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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