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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1-0048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7-23
  • 发布日期:2021-07-27
  • 文  号:川府函〔2021〕14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1〕146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认定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绵府〔2019〕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四川绵阳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导产业,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二、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要突出高新技术特色,着力自主创新,集聚创新资源和人才,在体制机制、人才激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发展,努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三、你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园区建设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依法供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完善防控体系,确保园区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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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 2021年07月27日 18时23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1〕146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认定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绵府〔2019〕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四川绵阳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导产业,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二、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要突出高新技术特色,着力自主创新,集聚创新资源和人才,在体制机制、人才激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发展,努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

    三、你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园区建设管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依法供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园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完善防控体系,确保园区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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