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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1-0087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1-12-17
  • 发布日期:2021-12-21
  • 文  号:川办发〔2021〕79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川办发〔2021〕7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要会同本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梳理公布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权力和责任,完善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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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 2021年12月21日 16时35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

    川办发〔2021〕7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要会同本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梳理公布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权力和责任,完善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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