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主要方面
[主持人]:那我们还想知道这份通知主要包含了哪些方面?
[省医保局副局长杨俊]:《通知》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政策调整。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增强使用便捷性,包括扩大使用人群、使用范围和使用区域以及实现省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一卡通”,大力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探索购药配送移动支付等便民服务。二是工作要求。为确保这一改革新政策在3月1日落地落实,我们对各统筹地区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派出工作组,结合调研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加快进度。
[省医保局副局长杨俊]: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为:一是扩大使用人群。个人账户资金除职工本人使用外,扩大到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使用,实现家庭成员互助共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二是扩大使用范围。个人账户资金在原使用基础上扩大到统筹区内支付挂号费、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支付与医疗保障相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政府部门开展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用,省内定点药店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
[省医保局副局长杨俊]:三是扩大使用区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区域将从统筹区内的定点药店扩大到全省联网的定点药店,可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省内定点药店“一卡通”,方便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人员,特别是广大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的就医购药。四是增强使用便捷性。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省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转移至省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可划转至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极大方便了这两类人群的异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