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在间周的星期二召开,会期一天,出席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2、讨论通过报请国务院及省委的重要事项;3、讨论通过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议案及重要事项;4、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出省政府名义发布的决定、命令等政策性文件,审议政府规章草案;5、分析全省经济发展形势;6、讨论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表彰奖励事项;7、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在间周的星期二召开,会期一天,出席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省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2、讨论通过报请国务院及省委的重要事项;3、讨论通过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议案及重要事项;4、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出省政府名义发布的决定、命令等政策性文件,审议政府规章草案;5、分析全省经济发展形势;6、讨论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表彰奖励事项;7、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