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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4

关于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2018年12月28日 07时2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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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炜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3715.8亿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897.7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42.3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9340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1.7亿元、新增调入资金等95.4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9637.1亿元。

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4.4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74.9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6.5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7.1亿元等。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735.8亿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982.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42.3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19.7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减少177.4亿元,变动为1805.5亿元。在此基础上,省级支出预算有以下调整因素:一是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1.7亿元、新增调入资金0.5亿元,相应增加支出预算;二是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70.6亿元,相应减少支出预算;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减少168.4亿元,按《预算法》有关规定调整为1637.1亿元。

省级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4.4亿元、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55.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9.1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6.5亿元、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转移支付7.1亿元、资源型城市财力补助3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4.7亿元、高海拔少数民族自治州2018年教育“三包”经费补助4.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4亿元、现代农业综合发展资金1亿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1100.4亿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077.8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14.4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2092.2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超收收入1364.1亿元(主要是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减去市县新增调出资金52.9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3403.4亿元。

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港口建设费4亿元、民航发展基金3.8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7亿元、彩票公益金1.7亿元等。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52.1亿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2.6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14.4亿元,减去省级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6.6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变动为120.4亿元。

省级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3.1亿元、彩票公益金2.7亿元、民航发展基金2.4亿元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因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净利润财务会计决算数与年初预测数有所差异,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增加1.9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49.9亿元变动为51.8亿元。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71.7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0.1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71.8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调增收入预算1.9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73.7亿元。其中:中央增加下达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0.1亿元是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

2.省级预算调整。因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净利润财务会计决算数与年初预测数有所差异,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增加1.9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7.2亿元调整为9.1亿元。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13.7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0.1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变动为13.8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调增收入预算1.9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5.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中央调剂制度以及一次性补缴收入增加、医疗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及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影响,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增加655.8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3711.6亿元变动为4367.4亿元。

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中央调剂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以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因素影响,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增加201.9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3753.5亿元变动为3955.4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中央调剂制度以及一次性补缴收入增加、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影响,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增加490.9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360.5亿元调整为2851.4亿元。

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中央调剂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等因素影响,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增加169.1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522.6亿元调整为2691.7亿元。

以上省级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及变动方案,请予审查。

二、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财政保持平稳运行,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总体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1至10月,全省收入完成3280.8亿元,为预算的88.3%,同比增长11.9%。支出完成7767.9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0.6%,同比增长10.6%。

省级收入完成674.6亿元,为预算的91.7%,同比增长13.2%。支出完成122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5.1%,同比增长10.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1至10月,全省收入完成2502.7亿元,为预算的227.4%。支出完成2516.9亿元,为变动预算的74%。

省级收入完成49.9亿元,为预算的95.8%。支出完成8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7.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至10月,全省收入完成30亿元,为变动预算的57.9%。支出完成41.4亿元,为变动预算的56.1%。

省级收入完成8.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4%。支出完成1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7%。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进度偏慢,主要是由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确定时间较晚,导致该公司年初预计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16亿元截至10月底尚未入库。下一步,将重点督促宜宾市加大对公司的指导督促力度,及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至10月,全省收入完成359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2.3%。支出完成3065.6亿元,为变动预算的77.5%。

省级收入完成233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8%。支出完成209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9%。

三、今年后一个月重点工作

今年还剩下最后一个月,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一)狠抓财政收入管理。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持依法征收,加强收入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完成年初收入预期。支持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积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二)狠抓重点支出保障。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干多支”、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开放合作、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抓好民生政策落实兑现,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左右。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落实脱贫攻坚财政投入,规范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狠抓财政支出绩效,确保早投入早见效。

(三)狠抓财政风险防控。加强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防控,严格债务管理考核问责,处置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债务规模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债务限额内。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规范市县财政收支管理,杜绝超越财政承受能力给承诺、铺摊子,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四)狠抓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全面梳理改革事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改革,确保年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推动落实好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确保在2020年完成《四川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

四、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一)省本级与市县级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向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2018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280亿元,其中:省本级58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5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4亿元)、市县级969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54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72亿元)。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来,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在全省债务限额保持10280亿元不变的情况下,拟调增省本级债务限额106亿元,拟调减市县级债务限额106亿元。按此调整后,省本级债务限额为69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6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4亿元);市县级债务限额为958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53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72亿元)。具体调整因素包括:

一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稽察报告》关于“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省负总责’”的要求,拟将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债务资金113亿元偿还责任由相关市县转移至省本级,相应调增省本级债务限额113亿元,调减市县级债务限额113亿元。

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2009年-2014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均应计入地方政府债务一般债务余额”的要求,将2014年及以前年度发行且未统计为一般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57亿元计入一般债务余额。按此实施后,巴中市和雅安市(不含扩权县,下同)债务限额与债务余额分别形成缺口2亿元、5亿元。按照有关规定,拟调减省本级债务限额7亿元,调增市县级债务限额7亿元(其中:巴中市2亿元、雅安市5亿元)。

(二)或有债务转化《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在不突破债务限额的前提下,对因预算管理方式变化导致原偿债资金性质变化为财政资金确需转化的或有债务,由省级政府批准转化为政府债务。根据中央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有关精神,拟按规定程序将2014年清理甄别认定的或有债务83亿元转化为政府债务,并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置换。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10月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9297亿元。加上拟转化债务83亿元后,全省债务余额预计为9380亿元,低于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10280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五、2019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

按照《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报告如下:认真落实《预算法》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程序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合理编制2019年预算。

收入预算方面: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今年预算执行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相衔接。根据当前经济运行态势,结合收入政策、物价指数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测算,综合考虑国家出台更大规模减税更加明显降费措施的可能,充分衔接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财政中长期规划,初步预计2019年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保持同步。

支出预算方面: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坚定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突出保障重点,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精打细算用好增量,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大事要事,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确定的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坚持“从紧编预算、从严控支出”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并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风险防范,坚决落实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清理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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