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1 建筑业和房地产营改增政策难点问题解析
第一节 建筑业难点问题解析
第二节 房地产业难点问题解析

课程2 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难点解析
第一节 生活服务业税收优惠注意事项
第二节 金融业政策解析

课程3 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第一节 一般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第二节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课程4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无视频可下载PPT学习)
第一节 政策梳理及对照讲解
第二节 退(免)税备案及退税申报
第三节 特殊事例及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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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1 建筑业和房地产营改增政策难点问题解析 (四川省国税局 傅宇)
境内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提供的营改增零税率应税行为属于退税范围吗?
 
答:根据目前政策,对于营改增应税行为的退税范围,仅适用于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提供的零税率应税行为。对于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行为适用范围,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也可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吗?
 
答:通常情况下,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适用的是增值税的免退税办法,但是,如果外贸企业直接将适用增值税率零税率的应税行为出口(如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则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外购或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在增值税出口退税方法上有什么区别吗?
 

答:根据财税〔2016〕号文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出口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和无形资产,如果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则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因此,对生产企业出口研发服务,无论该研发服务是外购还是自己开发的,均按免抵退税办法退还增值税。

 
有没有对外提供营改增零税率应税行为的出口征税?
 
答:境内企业对外提供营改增零税率应税行为通常适用的是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但是在如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征税政策 (1)零税率应税行为未及时申报,增值税退税后改为增值税免税,又未按规定办理免税申报的,适用增值税的征税政策。 (2)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行为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者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取得的土地分期进行开发,其对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算方法纳税,对新项目按一般计税办法纳税。企业支付的土地价款如何在老项目和新项目之间进行分摊?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取得的土地分期进行开发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当按照每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占地面积分摊土地价款。对于每一期房地产项目所分摊的土地价款,按照该项目中当期销售建筑面积与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占比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是?
 
答: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我国基本建成有先导意义的增值税制度
德勤全球主席柯睿尚:钦佩中国营改增取得的成就
中国营改增获经合组织“点赞”
李克强谈营改增减税:要让企业过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
跨境应税服务备案文件依据
 
【人民网】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营改增下了一招“活棋”
【经济日报】营改增“加减乘”落实“放管服”
【新华社】营改增多重发力助推政府简政放权
【人民日报】营改增这场及时雨,让企业焕生机”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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