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企业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1:境外工程总分包处理
风险提示2:境外盈利弥补境内以前年度亏损

风险提示3:境外所得适用税率
风险提示4: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
风险提示5:对应调整扣除与共同费用分摊
风险提示6: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认定
 
 
 
 
 
境外企业会遇到哪些风险?(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辅导)
哪些情形视同从境外取得收入?
 
(一)纳税人向外国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物流辅助服务。(二)纳税人向外国船舶运输企业提供物流辅助服务。(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期境外盈利是否能弥补以前年度境内亏损?
 
政策上允许,目前报表正常填报无法实现,总局已启动报表修改。在表报修改前,建议通过纳税调增调减表中其他项目进行调整,并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关于我国石油企业在境外从事油(气)资源开采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油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油(气)项目投资、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建设的油(气)资源开采活动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分国(地区)别,下同)应税所得之间,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摊后扣除。
 

温馨提示:符合下列条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只要正确申报,无需备案就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1)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按季申报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2)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3)符合条件享受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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