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20年12月02日 18时4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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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各地市开展督察工作,截至11月底,各督察组已全面完成下沉督察工作任务。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我省环保督察工作推进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同志,就“坚持问题导向 确保督察任务高质量完成”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刘总监,首先请您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我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沟通交流。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四川环境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谢谢!

    主持人:

    当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备受全社会的关注和期待,请您简单介绍下,目前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展如何?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好的。2017年以来,我省总共接受了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次是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和沱江流域专项督察,第一轮督察涉及我省例行督察整改任务89项、"回头看"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整改任务66项。

    两次督察任务总体上进展顺利,截止到上季度末,2017年我们例行督察89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63项,到年底可望完成82项,督察组移交的9070个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8986个,整改完成率99.1%。2018年"回头看"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涉及的66项任务已完成45项,到年底可望完成62项,督察组移交的3665个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3584个,整改完成率97.8%。

    主持人:

    刘总,您刚才介绍了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总体进展,那么具体来说,整改工作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效?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总体上推进了我们环境治理和改善。

    一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取得积极进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4.4万吨/日,增幅达23%,新增排水管道1.38万公里,增幅29.3%。岷江、沱江流域,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276座、规模557.4万吨/日。105条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治理104条。23条挂牌督办重点小流域,已完成整治18条。2019年,全省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5个,优良率97.7%,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今年1-10月,全省8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86个,优良率98.9%,无劣V、V类水质断面,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水环境质量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突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把成都平原、川南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省累计完成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0万千瓦,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38家,淘汰燃煤小锅炉542台,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000多个,排查整治"散乱污"3.2万余户。完成430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由2017年的67.7微克每立方米,下降至2019年的52.9微克每立方米,降幅达21.9%;未达标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由48.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至2019年的38.6微克每立方米,降幅达19.8%;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2.2%上升至2019年的89.1%。特别是2019年成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7天、同比增加15天。今年1-10月,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9%,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3%,优良天数率91.5%,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成效非常明显。

    主持人:

    刘总,您刚才已经把我们普通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水、气环境质量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介绍,除此以外,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成效?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环境质量改善只是两个主要的方面,除了大家日常看得见的水和大气环境整改取得成效以外,我们根据督察反馈的意见,还从三个方面重点抓了一些工作。

    一是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0.74万吨/日,增幅达19.7%。加快磷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德阳市磷化工企业基本完成磷石膏堆场升级改造,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消定产"。加快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新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8个、新增年处置能力60.96万吨。

    二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依法实施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完成卧龙等自然保护区内1252个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取缔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餐饮趸船17艘。完成3168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有效解决水电站引水导致的河道断流问题。

    三是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2019年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553件;今年1-10月,全省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61件,处罚金额1.5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0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8起。持续跟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目前,我们已对督察组移交的250件重复或群众不满意举报问题进行再核实、再办理,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

    主持人:

    刚介绍了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推动责任落实的主要做法,那么大家都知道,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家提出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我们在整改工作中是如何落实的?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上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六稳、六保”任务的要求,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筹措整改资金,帮助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属于西部欠发达省份,生态环保压力大、历史欠账多,治理能力保障支撑不强,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突出。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今年我们加大了融资资助力度,今年预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使用专项债券可以达到126亿,较去年增长21%左右;已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20亿元。同时,分别与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农行四川省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两家银行已审贷发放190亿元,年底还将到位250亿元,全年预计投放440亿元,用于支持水环境治理、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实施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此外,我们还协调国开行、工行四川省分行等支持全省生态环境贷款600亿元,全省今年预计生态环境信贷规模超10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9%。

    二是助力整改项目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率先在全国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实行"三个一批"环评管理,实现"三个优化"环保执法,防止整改"一刀切",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切实推动各类整改项目加快复工复产。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帮扶指导。由6名厅领导带队,赴重点市(州)开展现场帮扶指导,现场抽查复核点位40个,帮助地方优化项目建设模式、工艺路线、装备选型、技术方案,帮助争取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和贷款支持,切实帮助地方整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主持人:

    在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整改过程中的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整改督办。我省定期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同时,自加压力率先在全国启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群众信访问题调度通报,紧盯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放松。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形式,持续对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抽访,核实整改情况,对调度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预警提示、专函督办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整改。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办法,所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均按照地方自查、省级核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审查、信息公开的流程实施统一销号。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83项。

    二是逗硬整改考核评价。2017年8月,省委、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作为扣分项进行逗硬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省直部门和市(州)实施约谈。2020年,我省进一步优化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细则,新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内容,同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考核分值权重,今年分值已占总分的10%,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办法。2017年以来,已对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的16家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对未按期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的3个市进行移送追责处理。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实施追责问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负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近2000名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主持人:

    我们省已经接受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那我们省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呢?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自2016年以来,我们省里已开展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一、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情况

    2016年6月至11月,2017年2月至3月,我们完成了对21个市(州)的省级环保督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共对142个县(市、区)进行了下沉督察或重点督察,现场检查点位1655个,调阅相关资料4.2万余份,受理来信来电举报2839件,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8924个,责令整改4461件,行政处罚2397件,处罚金额11893.476万元,行政拘留106人,刑事拘留16人,约谈3747人,移交追责问责线索50个,问责836人。

    二、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情况

    2018年5月至8月,又分5批次率先在全国完成了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1市(州)全覆盖。督察组进驻期间,共查阅资料10万余份,现场核查144个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走访部门74个,召开座谈会36个,发放环保问卷1923份,制发督办专函49份,发现并移交问题点位1518个,移交整改推进不力追责问责线索32个,总共问责239人。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第二轮省级督察工作。

    主持人:

    我们省正在开展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督察,请您再介绍一下第二轮省级督察的有关情况。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我们从去年9月开始启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分两批对10个市(州)开展了例行督察,共走访座谈有关部门(单位)88个,受理来信来电举报1112件,现场核查点位754个,暗查暗访点位387个,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0个,移送追责问责线索10个,问责132人,向被督察市(州)政府专函督办环境问题14件。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10个市(州)于5月20日统一在市(州)级媒体公开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6月15日公开了10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情况,10月22日公开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今年11月10日-26日,我们又陆续完成对广元、遂宁、乐山、广安、雅安、眉山6个市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督察,共调阅资料4511份,开展个别谈话92人,走访问询单位41个,调研座谈26次,约见约谈单位14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651件,下沉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51个、督察现场点位919个,移交案件26件。剩余5个市(州)的督察将于明年启动,届时将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主持人:

    我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跟其他省份比,有什么特点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们在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基础上又做了一些改进,同时,也借鉴了其他兄弟省(市)的一些经验做法。总体来看,四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个特点是持续保持督察工作高位推动的传统优势。自第一轮省级督察以来,督察组组长都是由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副省级在职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省(市)都是厅级领导担任组长,我们省督察相较其他省来说规格非常高。

    第二个特点是全面推行专题片和双反馈机制。我省第一轮省级督察和其他省(市)的省级督察反馈意见,都是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反馈。去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以来,每个督察组均形成督察意见和环境问题专题片两项成果,向被督察对象进行反馈,进一步增加了督察问题反馈的临场感,提升了警示效果。

    第三个特点是更加注重进驻前准备工作。在督察进驻以前,多渠道广泛征集督察问题线索,同时组织力量赴被督察地开展暗访、暗查、暗拍,形成问题线索清单,进一步提高督察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进驻前还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被督察地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度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准确掌握被督察对象生态环保工作总体情况。

    第四个特点是实施现场督察全覆盖。在进驻以前,对被督察地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实现全覆盖督察,充分发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补充和延伸的作用和功能,有效传导压力。

    第五个特点是切实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专门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层减负八项措施》。督察调阅资料数量较以往减少了60%以上;督察组进驻后,原则上都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第六个特点是全面推广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充分运用无人机拍摄、快速检测试剂、国土资源掌上一张图系统等科技手段开展督察,特别与是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密切配合,利用卫星地图实施“点对点”分析,查实一批生态破坏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督察工作质效。

    第七个特点是更加关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整改。进驻前,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度调查,进驻期间,全程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创新使用短信推送手段宣传举报方式,增加群众知晓度,收集举报人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专门加强对第一轮央、省督信访举报问题的抽查回访,重点督察敷衍整改导致群众不满意,仓促整改导致污染反弹,采取“一刀切”方式整改导致群众意见较大,整改用力不够导致至今没有解决到位等方面问题。

    第八个特点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曝光力度。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大力宣传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明显成效,营造良好的督察工作氛围。在去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中,共对1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在全省进行公开曝光,并移送被督察地方进行追责问责,共问责132人,处理情况也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主持人: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请您介绍下该规定出台后,我省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强调督察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了纪律责任,完善了督察顶层设计。在具体条款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督察体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督察向纵深发展、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规定出台后,2019年9月,我省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任务清单》,对学习宣传贯彻、省级督察、派驻监察、长效机制建设等有关方面内容提出了要求,为切实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提供了保障。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我们起草形成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草案)》,拟按党内法规形式报审实施。对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固化,可以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主持人:

    刘总,您刚才提到我省已经编制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那么这个细则跟国家出台的督察工作规定有什么区别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定明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主要是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规划和工作要求,同时将这两项功能更加细化、实化,更具操作性。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省级职责。在国家已明确省级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的基础上,增加了派驻监察、督察整改两个章节,并结合我省实际对其他章节内容进行细化。目前,虽然《细则》还未出台,但细则相关具体内容正在完善过程当中。比如,派驻监察问题,我省已经明确要设置5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机构,并将于近期完成挂牌,分别设在成都、宜宾、南充、绵阳、西昌。成都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成都、德阳、遂宁、雅安、眉山、资阳6个市的督察工作;宜宾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自贡、泸州、内江、乐山、宜宾5个市的督察工作;南充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南充、广安、达州、巴中4个市的督察工作;绵阳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绵阳、广元、阿坝3个市(州)的督察工作;西昌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攀枝花、甘孜、凉山3个市(州)督察工作。

    二是固化经验做法。将我省已坚持实施、具有亮点特色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在实施细则当中进行进一步明确。例如省领导任例行督察的督察组组长,在前期准备中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制定工作规范和模板范式,在督察进驻期间开展问卷调查,在意见反馈时同步播放专题片等。

    主持人:

    我省下一步的督察工作有何安排?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保持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省级督察,完成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十四五”美丽中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继续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从目前来看,总体上全省整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可望按期完成任务,但是整改工作还存在需进一步提高质量、进一步健全机制防止反弹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六步工作法”等有效举措,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重点盯办各类滞后项目,督促突出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落实省级层面派驻监察工作。派驻监察的队伍建设目前正在推进当中,5个区域监察机构将在年底前挂牌运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的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派驻机构切实履职尽责,从而推动属地的环境问题解决、环保工作加强和环境质量改善。

    三是推动出台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刚才已经做了简单介绍,我省工作细则已经起草完成,正在按照党内法规程序报审。出台以后,可以进一步有效规范和完善省级督察相关工作。

    四是继续推动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目前全省还有5个市(州)没有接受第二轮省级督察,初步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启动,实现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

    主持人:

    好的,谢谢刘总监。我们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网友“小瓶子”问道:总体感觉四川蓝天更多了,但最近仍有冬天空气质量预警,请问遥远的将来四川冬天的空气质量预警会消失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清洁的空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近年来,我们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为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这个过程当中,社会各界都非常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环保工作的每一份成绩、每一点进步,都包含着这位网友在内的所有社会大众对我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针对空气质量预警,我简单跟大家交流一下。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对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和作用。虽然一些时段还有污染天气情况的出现,但是相较几年以前,我省污染天气出现频次在降低、污染过程持续时间在缩短、污染强度也在降低。这三个方面的变化都是空气质量预警产生的明显效果。网友希望遥远的将来不再发布预警,我个人则希望在不太遥远的将来就实现这一目标。为此,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努力,努力确保明年的情况比今年好,可以争取明天的情况比今天好。当然,这样的改善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要有思想准备,这个过程可能相对较长,所以在较长时间内,空气质量预警还是会存在。

    主持人:

    网友“NANA”问道:我省哪些市(州)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每年要进行多少次环保督察?是每个市(州)都会查到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说哪些市(州)的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可以说在某一方面比较突出,但是不太好概述说哪个市(州)的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因为每个市(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它的特殊性。总体上看,虽然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逐步解决过程当中,但有两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第一是环保基础设施问题,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较为突出。虽然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建设上用了心、投了钱、也见了效,但向乡镇和农村延伸还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第二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目前,全省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问题正在解决过程中,此消彼涨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具体到市(州)来说,每个市(州)都有区域性特点,比如长江流域,包括岷江、沱江流域地区主要集中在水环境问题方面;成都平原地区,包括川南地区、川东北地区,受地形地貌、工业产业特征影响,主要表现为大气环境质量问题;三州和川西北地区,主要表现为生态类问题;涉及到“三磷”的环境风险问题,德阳、乐山、凉山等市(州)就更突出一些。所以不能片面说哪个市(州)的环境问题更突出,应该说每个市(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自己的特点。

    二是每年进行多少次环保督察。从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总体要求来说,是每届党委任期内开展一轮全覆盖督察,中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每五年对所有省份开展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省省级督察也是按这个频次进行安排。但是在每一轮省级例行督察全覆盖的基础上,我们会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当前环境问题特点和阶段性任务要求,安排专项督察。同时,我们还落实了常态化派驻监察。这就是省级督察的三种形式,五年开展一轮例行督察,常态化派驻监察,还有不定期的专项督察。

    主持人:

    网友“灯塔”问道: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是解决什么问题?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这位网友提问关注的是我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对象是市(州)党委、政府。主要的督察内容,第一是各市(州)党委、政府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第二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展情况。第三是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第四是各地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涉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二氧化碳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第五是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当然,在督察过程中,我们也特别关心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省级督察进驻以前,我们会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和途径,了解掌握当地突出环境问题现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和环境问题解决的满意度,特别是上一轮中央和省级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移交的信访问题是我们的必查内容。

    主持人:

    网友“青山碧柏”问道:环保督察非常好,但感觉举报的渠道不是很多很普及,请问如果要举报违法事件,相关的流程是什么?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这个问题是社会大众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一直非常正面和积极的看待社会大众对环保工作和环境问题的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动离不开广大网友、广大群众的关心支持,所以我们特别注重畅通环境问题反映渠道。我将从两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一是省级环保督察期间信访受理渠道,进驻期间规定时间内,会公开热线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群众电话和来信投诉;二是常态化信访受理渠道,主要是“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和各地市民热线,两者是常态化24小时值班受理环境问题投诉的。

    另外,再特别介绍一下我们正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的有奖举报制度。目前,已有9个市(州)建立运行环境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其余12个市(州)正在加快推动完善,欢迎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主持人:

    网友“蓝调”问道:请问环保违法事件举报是24小时都可以吗?多少时间回复处理结果?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刚才,在回答上一个问题的时候已经介绍过有关情况,“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和各地市民热线是全年24小时开通的,都可以正常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另外,在省级督察进驻期间,还有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和邮政信箱。关于网友提到的信访回复问题,因为生态环境保护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相对复杂,在此向大家做一个解释和说明。一是办理反馈时间问题。省级督察进驻期间受理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初步反馈调查核实情况,而平时受理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要求是在60天内反馈,但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处理相对比较复杂,有些问题要调查取证,有些要做相关监测鉴定,有些还要做立案调查,有些违法案件还涉及到跨流域、跨区域甚至跨省(市)等情况,调查核实情况过程比较长。总体来说,我们都是在办理完成结果出炉后第一时间进行反馈。二是办理反馈渠道问题。督察期间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反馈是在被督察地方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回复;日常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反馈是点对点向投诉人进行回复。办理情况反馈过程中,我们对大家的身份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

    网友“小豆包”问道:对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怎么解决?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督察工作进展到当前阶段,我们自己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作为和乱作为情况,客观上在我省是存在的。我们在整改工作中,确实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这是下一阶段督察要重中之重解决的问题,督察工作就是要通过发现此类问题,倒逼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对此,我们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加强整改过程督察督办。对各地上报的整改情况实施定期暗访抽查核查,核实掌握地方整改工作的真实情况。二是严格销号把关。每项任务完成整改后,都严格按程序实施销号,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大家的检验。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个别地方和个别干部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我们将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刚才在介绍中,也提到我省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通过以上三条措施,基本可以较好地解决督察整改过程当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谢谢这位网友的关心。

    主持人:

    谢谢!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刘总监做客我们的直播间,给我们带来耐心的解答,也感谢各位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最后,感谢您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不见不散,再见!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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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接受省政府网站专访文字实录

  • 2020年12月02日 18时48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各地市开展督察工作,截至11月底,各督察组已全面完成下沉督察工作任务。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我省环保督察工作推进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同志,就“坚持问题导向 确保督察任务高质量完成”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刘总监,首先请您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我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沟通交流。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四川环境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谢谢!

    主持人:

    当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备受全社会的关注和期待,请您简单介绍下,目前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进展如何?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好的。2017年以来,我省总共接受了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次是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和沱江流域专项督察,第一轮督察涉及我省例行督察整改任务89项、"回头看"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整改任务66项。

    两次督察任务总体上进展顺利,截止到上季度末,2017年我们例行督察89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63项,到年底可望完成82项,督察组移交的9070个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8986个,整改完成率99.1%。2018年"回头看"及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涉及的66项任务已完成45项,到年底可望完成62项,督察组移交的3665个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3584个,整改完成率97.8%。

    主持人:

    刘总,您刚才介绍了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总体进展,那么具体来说,整改工作具体取得了哪些成效?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总体上推进了我们环境治理和改善。

    一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取得积极进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4.4万吨/日,增幅达23%,新增排水管道1.38万公里,增幅29.3%。岷江、沱江流域,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276座、规模557.4万吨/日。105条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治理104条。23条挂牌督办重点小流域,已完成整治18条。2019年,全省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5个,优良率97.7%,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今年1-10月,全省8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断面86个,优良率98.9%,无劣V、V类水质断面,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水环境质量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突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把成都平原、川南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全省累计完成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0万千瓦,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38家,淘汰燃煤小锅炉542台,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000多个,排查整治"散乱污"3.2万余户。完成430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由2017年的67.7微克每立方米,下降至2019年的52.9微克每立方米,降幅达21.9%;未达标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由48.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至2019年的38.6微克每立方米,降幅达19.8%;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2.2%上升至2019年的89.1%。特别是2019年成都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7天、同比增加15天。今年1-10月,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9%,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3%,优良天数率91.5%,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成效非常明显。

    主持人:

    刘总,您刚才已经把我们普通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水、气环境质量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介绍,除此以外,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成效?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环境质量改善只是两个主要的方面,除了大家日常看得见的水和大气环境整改取得成效以外,我们根据督察反馈的意见,还从三个方面重点抓了一些工作。

    一是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0.74万吨/日,增幅达19.7%。加快磷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德阳市磷化工企业基本完成磷石膏堆场升级改造,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消定产"。加快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新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8个、新增年处置能力60.96万吨。

    二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依法实施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完成卧龙等自然保护区内1252个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取缔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餐饮趸船17艘。完成3168座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整改,有效解决水电站引水导致的河道断流问题。

    三是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2019年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553件;今年1-10月,全省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61件,处罚金额1.5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0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8起。持续跟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目前,我们已对督察组移交的250件重复或群众不满意举报问题进行再核实、再办理,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

    主持人:

    刚介绍了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推动责任落实的主要做法,那么大家都知道,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家提出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我们在整改工作中是如何落实的?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上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六稳、六保”任务的要求,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筹措整改资金,帮助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属于西部欠发达省份,生态环保压力大、历史欠账多,治理能力保障支撑不强,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突出。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今年我们加大了融资资助力度,今年预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使用专项债券可以达到126亿,较去年增长21%左右;已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8亿元,抗疫特别国债20亿元。同时,分别与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农行四川省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两家银行已审贷发放190亿元,年底还将到位250亿元,全年预计投放440亿元,用于支持水环境治理、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实施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此外,我们还协调国开行、工行四川省分行等支持全省生态环境贷款600亿元,全省今年预计生态环境信贷规模超10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9%。

    二是助力整改项目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率先在全国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实行"三个一批"环评管理,实现"三个优化"环保执法,防止整改"一刀切",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切实推动各类整改项目加快复工复产。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帮扶指导。由6名厅领导带队,赴重点市(州)开展现场帮扶指导,现场抽查复核点位40个,帮助地方优化项目建设模式、工艺路线、装备选型、技术方案,帮助争取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和贷款支持,切实帮助地方整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主持人:

    在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整改过程中的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整改督办。我省定期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同时,自加压力率先在全国启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群众信访问题调度通报,紧盯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放松。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形式,持续对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抽访,核实整改情况,对调度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预警提示、专函督办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整改。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办法,所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均按照地方自查、省级核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审查、信息公开的流程实施统一销号。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83项。

    二是逗硬整改考核评价。2017年8月,省委、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作为扣分项进行逗硬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省直部门和市(州)实施约谈。2020年,我省进一步优化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细则,新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考核内容,同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考核分值权重,今年分值已占总分的10%,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办法。2017年以来,已对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的16家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对未按期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的3个市进行移送追责处理。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实施追责问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负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近2000名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主持人:

    我们省已经接受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那我们省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呢?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自2016年以来,我们省里已开展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一、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情况

    2016年6月至11月,2017年2月至3月,我们完成了对21个市(州)的省级环保督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共对142个县(市、区)进行了下沉督察或重点督察,现场检查点位1655个,调阅相关资料4.2万余份,受理来信来电举报2839件,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8924个,责令整改4461件,行政处罚2397件,处罚金额11893.476万元,行政拘留106人,刑事拘留16人,约谈3747人,移交追责问责线索50个,问责836人。

    二、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情况

    2018年5月至8月,又分5批次率先在全国完成了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1市(州)全覆盖。督察组进驻期间,共查阅资料10万余份,现场核查144个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走访部门74个,召开座谈会36个,发放环保问卷1923份,制发督办专函49份,发现并移交问题点位1518个,移交整改推进不力追责问责线索32个,总共问责239人。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第二轮省级督察工作。

    主持人:

    我们省正在开展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督察,请您再介绍一下第二轮省级督察的有关情况。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我们从去年9月开始启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分两批对10个市(州)开展了例行督察,共走访座谈有关部门(单位)88个,受理来信来电举报1112件,现场核查点位754个,暗查暗访点位387个,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0个,移送追责问责线索10个,问责132人,向被督察市(州)政府专函督办环境问题14件。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10个市(州)于5月20日统一在市(州)级媒体公开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6月15日公开了10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情况,10月22日公开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今年11月10日-26日,我们又陆续完成对广元、遂宁、乐山、广安、雅安、眉山6个市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督察,共调阅资料4511份,开展个别谈话92人,走访问询单位41个,调研座谈26次,约见约谈单位14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651件,下沉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51个、督察现场点位919个,移交案件26件。剩余5个市(州)的督察将于明年启动,届时将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主持人:

    我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跟其他省份比,有什么特点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们在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基础上又做了一些改进,同时,也借鉴了其他兄弟省(市)的一些经验做法。总体来看,四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个特点是持续保持督察工作高位推动的传统优势。自第一轮省级督察以来,督察组组长都是由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副省级在职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省(市)都是厅级领导担任组长,我们省督察相较其他省来说规格非常高。

    第二个特点是全面推行专题片和双反馈机制。我省第一轮省级督察和其他省(市)的省级督察反馈意见,都是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反馈。去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以来,每个督察组均形成督察意见和环境问题专题片两项成果,向被督察对象进行反馈,进一步增加了督察问题反馈的临场感,提升了警示效果。

    第三个特点是更加注重进驻前准备工作。在督察进驻以前,多渠道广泛征集督察问题线索,同时组织力量赴被督察地开展暗访、暗查、暗拍,形成问题线索清单,进一步提高督察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进驻前还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被督察地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度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准确掌握被督察对象生态环保工作总体情况。

    第四个特点是实施现场督察全覆盖。在进驻以前,对被督察地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实现全覆盖督察,充分发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补充和延伸的作用和功能,有效传导压力。

    第五个特点是切实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专门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层减负八项措施》。督察调阅资料数量较以往减少了60%以上;督察组进驻后,原则上都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现场工作,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第六个特点是全面推广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充分运用无人机拍摄、快速检测试剂、国土资源掌上一张图系统等科技手段开展督察,特别与是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密切配合,利用卫星地图实施“点对点”分析,查实一批生态破坏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督察工作质效。

    第七个特点是更加关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整改。进驻前,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度调查,进驻期间,全程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创新使用短信推送手段宣传举报方式,增加群众知晓度,收集举报人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专门加强对第一轮央、省督信访举报问题的抽查回访,重点督察敷衍整改导致群众不满意,仓促整改导致污染反弹,采取“一刀切”方式整改导致群众意见较大,整改用力不够导致至今没有解决到位等方面问题。

    第八个特点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曝光力度。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大力宣传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明显成效,营造良好的督察工作氛围。在去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中,共对1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在全省进行公开曝光,并移送被督察地方进行追责问责,共问责132人,处理情况也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主持人: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请您介绍下该规定出台后,我省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强调督察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了纪律责任,完善了督察顶层设计。在具体条款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督察体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督察向纵深发展、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建设美丽中国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规定出台后,2019年9月,我省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任务清单》,对学习宣传贯彻、省级督察、派驻监察、长效机制建设等有关方面内容提出了要求,为切实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提供了保障。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我们起草形成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草案)》,拟按党内法规形式报审实施。对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固化,可以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主持人:

    刘总,您刚才提到我省已经编制了《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那么这个细则跟国家出台的督察工作规定有什么区别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定明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主要是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规划和工作要求,同时将这两项功能更加细化、实化,更具操作性。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省级职责。在国家已明确省级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的基础上,增加了派驻监察、督察整改两个章节,并结合我省实际对其他章节内容进行细化。目前,虽然《细则》还未出台,但细则相关具体内容正在完善过程当中。比如,派驻监察问题,我省已经明确要设置5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机构,并将于近期完成挂牌,分别设在成都、宜宾、南充、绵阳、西昌。成都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成都、德阳、遂宁、雅安、眉山、资阳6个市的督察工作;宜宾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自贡、泸州、内江、乐山、宜宾5个市的督察工作;南充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南充、广安、达州、巴中4个市的督察工作;绵阳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绵阳、广元、阿坝3个市(州)的督察工作;西昌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攀枝花、甘孜、凉山3个市(州)督察工作。

    二是固化经验做法。将我省已坚持实施、具有亮点特色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在实施细则当中进行进一步明确。例如省领导任例行督察的督察组组长,在前期准备中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制定工作规范和模板范式,在督察进驻期间开展问卷调查,在意见反馈时同步播放专题片等。

    主持人:

    我省下一步的督察工作有何安排?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保持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省级督察,完成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十四五”美丽中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继续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从目前来看,总体上全省整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可望按期完成任务,但是整改工作还存在需进一步提高质量、进一步健全机制防止反弹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六步工作法”等有效举措,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重点盯办各类滞后项目,督促突出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落实省级层面派驻监察工作。派驻监察的队伍建设目前正在推进当中,5个区域监察机构将在年底前挂牌运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的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派驻机构切实履职尽责,从而推动属地的环境问题解决、环保工作加强和环境质量改善。

    三是推动出台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刚才已经做了简单介绍,我省工作细则已经起草完成,正在按照党内法规程序报审。出台以后,可以进一步有效规范和完善省级督察相关工作。

    四是继续推动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目前全省还有5个市(州)没有接受第二轮省级督察,初步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启动,实现第二轮省级督察“全覆盖”。

    主持人:

    好的,谢谢刘总监。我们今天的访谈也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就回答网友的提问。网友“小瓶子”问道:总体感觉四川蓝天更多了,但最近仍有冬天空气质量预警,请问遥远的将来四川冬天的空气质量预警会消失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清洁的空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近年来,我们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为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这个过程当中,社会各界都非常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环保工作的每一份成绩、每一点进步,都包含着这位网友在内的所有社会大众对我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针对空气质量预警,我简单跟大家交流一下。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对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和作用。虽然一些时段还有污染天气情况的出现,但是相较几年以前,我省污染天气出现频次在降低、污染过程持续时间在缩短、污染强度也在降低。这三个方面的变化都是空气质量预警产生的明显效果。网友希望遥远的将来不再发布预警,我个人则希望在不太遥远的将来就实现这一目标。为此,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努力,努力确保明年的情况比今年好,可以争取明天的情况比今天好。当然,这样的改善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要有思想准备,这个过程可能相对较长,所以在较长时间内,空气质量预警还是会存在。

    主持人:

    网友“NANA”问道:我省哪些市(州)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每年要进行多少次环保督察?是每个市(州)都会查到吗?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说哪些市(州)的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可以说在某一方面比较突出,但是不太好概述说哪个市(州)的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因为每个市(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它的特殊性。总体上看,虽然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逐步解决过程当中,但有两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第一是环保基础设施问题,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较为突出。虽然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建设上用了心、投了钱、也见了效,但向乡镇和农村延伸还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第二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目前,全省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问题正在解决过程中,此消彼涨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具体到市(州)来说,每个市(州)都有区域性特点,比如长江流域,包括岷江、沱江流域地区主要集中在水环境问题方面;成都平原地区,包括川南地区、川东北地区,受地形地貌、工业产业特征影响,主要表现为大气环境质量问题;三州和川西北地区,主要表现为生态类问题;涉及到“三磷”的环境风险问题,德阳、乐山、凉山等市(州)就更突出一些。所以不能片面说哪个市(州)的环境问题更突出,应该说每个市(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自己的特点。

    二是每年进行多少次环保督察。从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总体要求来说,是每届党委任期内开展一轮全覆盖督察,中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每五年对所有省份开展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省省级督察也是按这个频次进行安排。但是在每一轮省级例行督察全覆盖的基础上,我们会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当前环境问题特点和阶段性任务要求,安排专项督察。同时,我们还落实了常态化派驻监察。这就是省级督察的三种形式,五年开展一轮例行督察,常态化派驻监察,还有不定期的专项督察。

    主持人:

    网友“灯塔”问道: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是解决什么问题?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这位网友提问关注的是我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对象是市(州)党委、政府。主要的督察内容,第一是各市(州)党委、政府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第二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展情况。第三是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第四是各地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涉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二氧化碳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第五是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当然,在督察过程中,我们也特别关心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省级督察进驻以前,我们会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和途径,了解掌握当地突出环境问题现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和环境问题解决的满意度,特别是上一轮中央和省级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移交的信访问题是我们的必查内容。

    主持人:

    网友“青山碧柏”问道:环保督察非常好,但感觉举报的渠道不是很多很普及,请问如果要举报违法事件,相关的流程是什么?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这个问题是社会大众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我们一直非常正面和积极的看待社会大众对环保工作和环境问题的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动离不开广大网友、广大群众的关心支持,所以我们特别注重畅通环境问题反映渠道。我将从两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一是省级环保督察期间信访受理渠道,进驻期间规定时间内,会公开热线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群众电话和来信投诉;二是常态化信访受理渠道,主要是“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和各地市民热线,两者是常态化24小时值班受理环境问题投诉的。

    另外,再特别介绍一下我们正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的有奖举报制度。目前,已有9个市(州)建立运行环境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其余12个市(州)正在加快推动完善,欢迎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主持人:

    网友“蓝调”问道:请问环保违法事件举报是24小时都可以吗?多少时间回复处理结果?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刚才,在回答上一个问题的时候已经介绍过有关情况,“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和各地市民热线是全年24小时开通的,都可以正常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另外,在省级督察进驻期间,还有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和邮政信箱。关于网友提到的信访回复问题,因为生态环境保护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相对复杂,在此向大家做一个解释和说明。一是办理反馈时间问题。省级督察进驻期间受理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初步反馈调查核实情况,而平时受理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要求是在60天内反馈,但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处理相对比较复杂,有些问题要调查取证,有些要做相关监测鉴定,有些还要做立案调查,有些违法案件还涉及到跨流域、跨区域甚至跨省(市)等情况,调查核实情况过程比较长。总体来说,我们都是在办理完成结果出炉后第一时间进行反馈。二是办理反馈渠道问题。督察期间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反馈是在被督察地方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回复;日常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反馈是点对点向投诉人进行回复。办理情况反馈过程中,我们对大家的身份信息都是严格保密的,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

    网友“小豆包”问道:对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怎么解决?

    嘉宾(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

    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督察工作进展到当前阶段,我们自己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作为和乱作为情况,客观上在我省是存在的。我们在整改工作中,确实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这是下一阶段督察要重中之重解决的问题,督察工作就是要通过发现此类问题,倒逼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对此,我们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加强整改过程督察督办。对各地上报的整改情况实施定期暗访抽查核查,核实掌握地方整改工作的真实情况。二是严格销号把关。每项任务完成整改后,都严格按程序实施销号,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大家的检验。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个别地方和个别干部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我们将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刚才在介绍中,也提到我省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通过以上三条措施,基本可以较好地解决督察整改过程当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谢谢这位网友的关心。

    主持人:

    谢谢!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刘总监做客我们的直播间,给我们带来耐心的解答,也感谢各位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最后,感谢您对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不见不散,再见!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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